河南漯河,女子去世前独子尚小,她担心房子被人惦记,于是把房子过户到亲姐名下,让她

珍惜现下 2025-12-20 22:40:07

河南漯河,女子去世前独子尚小,她担心房子被人惦记,于是把房子过户到亲姐名下,让她代为保管,谁料,女子尸骨未寒,亲姐就把房子过户到她儿子名下,女子的小叔气愤不已,哥嫂都不在了,房子是侄子唯一的念想,他姨妈却趁人之危,私吞房子,小叔气不过,协助侄子把女子亲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返还房子并过户到侄子名下,法院判决亮了。 临终前,小丽拖着病体和姐姐签了口头约定,把房子过户到姐姐名下,反复叮嘱:“这房子是给我儿子留的,你帮他保管到成年,千万别动。”姐姐当时哭着答应,说一定会护着外甥,可谁也没想到,小丽下葬还没满七七,姐姐就偷偷拿着房产证,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儿子名下。 消息传到小丽小叔耳中,他气得浑身发抖。哥嫂早逝,侄子跟着爷爷奶奶长大,这房子是嫂子用命换来的念想,更是孩子未来的保障,亲姨妈竟然趁人之危私吞!小叔找到姐姐理论,对方却翻脸不认账:“房子现在在我名下,我想给谁就给谁,你一个小叔子少管闲事!” 看着侄子茫然无助的眼神,小叔咬咬牙:“这官司我帮你打到底!”他收集了嫂子生前和姐姐的聊天记录、知情人证言,以侄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亲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产并过户到未成年人名下。 法庭上,姐姐还在狡辩,声称房子是妹妹自愿赠与自己的。但法院经审理查明,房屋出资、小丽生前意愿等证据链完整,姐姐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规定,代持房产不得擅自处分,且未成年人的继承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监护人应优先保障其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姐姐与外甥的过户行为无效,限15日内将房产返还,过户至小丽儿子名下,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姐姐承担! 判决下来那天,小叔带着侄子拿到新房产证,孩子抱着妈妈的照片掉眼泪:“妈妈,房子回来了。” 都说血浓于水,可有些亲情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但法律从不会缺席,它守住了逝者的遗愿,也护住了孩子的未来。 评论区聊聊,你觉得这位姨妈做得过分吗?如果是你,会相信亲人代持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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