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的冲动,怎么现在才找上门? 河南郸城的原配,8年前因为婚姻矛盾,撕了小三的衣服还录视频,当时没被查,现在突然被逮捕,案子马上要开庭,小三说“8年了,天天做噩梦”。 有人说都过去这么久了,再追责是不是太较真?也有人说,心理创伤又不会过期,凭什么让她白受委屈? 我觉得这才是最耐人寻味的:你当年泼出去的侮辱,从来不是泼出去的水,小三的噩梦熬了8年,原配的债也没躲掉。 被扒光衣服录视频,相当于把脸按在地上踩,这种羞耻感,比伤口还难好,时间根本擦不干净。 夫妻的事就该找夫妻解决,再气也别碰法律红线,你递出去的刀子,早晚会绕回来捆住自己。 你觉得8年后追责晚吗?遇到这种事,你会选合法维权还是冲动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