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小伙花6万元接手店铺,原老板说每个月可以挣1万多,可小伙刚干2天,房东就找了过来,说转租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她要把房子收回去。原老板不肯退转让费,说转租是房东同意的,让小伙接着干就行。小伙左右为难,再次找到对方协商,原老板却说:出现纠纷是小伙和房东合伙坑他们。房东却说是原老板违约,她坚决要求收回房子。房东:我宁愿赔钱、空着,也不跟没有合约精神的人打交道。 2025年11月,孔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家店铺的转让信息,他按照上面的地址,找了过去。 实地看房后,发现这家店铺前面是超市,后面可以放快递。 原老板说超市每天能卖200-300,里面还有两家合作快递的包裹,一个月下来能挣1万多。 孔先生觉得还不错,跟原老板签了合同,转了6万转让费给原老板,把店铺给盘了下来。 可没想到,他刚干2天,房东就找了过来。 房东说原老板没经过她的允许,就把店铺给转让了。 她之前跟对方签的租房合同里面写的明明白白的,不允许私自转让的,并且原老板没有一点合约精神,每次都不交房租,原本三个月一交的,变成一月一交,她要强制收房。 孔先生整个人都懵了,房东不让营业,他跟原老板联系。 原老板却让孔先生继续干,说房租还没到期,他们跟房东签的合同是到2026年6月9日,还有大半年呢。 可房东那边态度也很强硬,如果孔先生要继续营业,她就去锁门。 孔先生左右为难,原老板让他继续营业,房东又不让,他只能把店又“还”给了原老板,想着把转让费退回来就行。 可原老板那边正常营业,却不肯退钱,无奈之下,孔先生找来了调解记者,去跟房东和原老板沟通。 原老板却说出现纠纷都是孔先生和房东合伙坑他。 孔先生质问他:我跟谁合伙?我跟房东合伙吗?这不是开玩笑吗? 原老板却说:为啥房东来,你跟着房东屁颠屁颠的是不是,你又是告诈 骗的,又是弄啥的,我经营着,咋会是诈骗呢? 记者急忙劝解双方,建议原老板先跟房东打个电话,看怎么处理。 房东在电话里明确表态:原老板一次一次违约,房子肯定是不会让他们用了。 原老板也有些无奈:店铺转租、房租变更都是经过房东同意的,如果房东不同意,他们也可以三个月一交的,房东同意后,他们才一个月一交。 他们这一次转让之前,就跟房东提前沟通了的,房东同意才转租的。 说起转让的事情,房东也有些生气,说合同上写了不允许转租的,法庭上见就可以了。 她还指责原房东,当初对方说要转让,自己还帮着找人,有租客说房租给高一点,结果他们不愿意,不把店铺转给对方。 可原老板却反驳对方:我们投资了这么多东西,难道你给我们一分钱,我们也要听你的话转让出去吗? 房东表示:我现在宁愿赔钱,宁愿空着,也不跟没有合约精神的人打交道。 挂断电话后,原老板拿出了房东跟自己儿媳的聊天记录,房东在里面说:你们可以转让,你们想转租也行。 也就说,房东之前是同意转让的,那为何又变卦了呢? 房东跟记者说:那是不过分,他所有的东西都是接人家上家的,才1万多一点点。 记者提出这跟房东也没关系。 房东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再次提到房租的事情,在她看来,对方违约了,其他的她也不多说了,之后就挂了电话。 原老板跟孔先生说房子还在租约,正常营业就可以了,可孔先生有自己的顾虑,房子不是原老板买的,而是房东的,房东可以随时过来收房子,自己还怎么干下去。 经过调解,原老板承诺10天内去处理好自己跟房东的纠纷,如果房东同意,孔先生继续干下去,如果不能干,原老板把6万元转让费退给孔先生。 孔先生原本想着接个店铺,大干一场,可刚干了2天,就被房东锁门。 有人说孔先生办事欠妥,接手之前,一定要见到房东,跟房东交涉清楚,在考虑要不要租房子。 也有人说转让前房东同意,转让后不同意了,还说原老板1万多接的手,现在6万多转出去,估计心里有点不平衡了。 虽然双方的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允许转让,但是经过房东同意后,转让房屋的,通常不构成违约。 《民法典》第716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东跟原老板儿媳的聊天记录中,有说可以转让,说明她之前是同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原老板把房子转租给孔先生不构成违约。 如原老板跟房东沟通不了,孔先生可以要求对方把6万元转让费退给他。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原老板把房子转租给孔先生,孔先生支付了6万元转租费用,因房东强制收房,原老板不能将店铺正常交付,属于违约方,孔先生可以要求对方退回转让费。 孔先生的遭遇也提醒我们,承租他人房屋、店铺前,一定要弄清楚房子的产权,见到所有权人,跟对方沟通清楚,在考虑要不要租。 关注@木头人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