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一制服男子疑似和一老人发生争执,随后,男子从远处跑过来,直接撞倒了老人

大彬叔叔 2025-12-26 10:44:10

福建福安,一制服男子疑似和一老人发生争执,随后,男子从远处跑过来,直接撞倒了老人,然而,就是这一撞,直接要了老人的命。事发后警方发布了警情通报称,涉事老人已于事发三天后死亡,目前,涉事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律师表示,这名男子难以被判处死刑。 视频中,一名身穿疑似城管制服的男子,从远处跑过来,直接朝着一名老人撞了过去,老人和制服男子接触后,被狠狠的撞倒在地,就连拍摄视频的拍摄者都忍不住发出哎呦一声。 据疑似知情网友表示,老人和制服男子因发生口角后,老人长时间辱骂对方,后被对方推倒在地。 而附近一名商户则表示,这名老人听说已经去世了,因为老人就住在附近,经常能碰到。 事发后,警方也发布了通告,称郑某和吴某发生争执后,郑某用身体冲撞吴某致其受伤,送医三天后死亡,目前,郑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事发后,网友坐不住了,纷纷表示视频拍的这么清楚,制服男子老远跑过来撞人,就是故意杀人行为,不能按照故意伤害去处罚。 还有网友说,城管其实也分很多种,比如行政编、事业编还有合同工,像这种在街上的一般都是合同工,有正规编制的,怎么会大冷天跑出来呢?所以小伙子搞不好就是临时工。 也有网友说,城管工作太难了,非常理解他们,工作如履薄冰,大家享受整洁的环境时,没想到他们就被脏乱差包围着吧? 其实,每一项工作都不容易,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但是当这样的职业出现在了街头、道路上,影响到了交通以及市容,必然要受到城管的管辖。 无论吴某是不是街头卖东西的,郑某也不能冲过来用身体去冲撞对方,这样的冲撞,无疑会给对方造成严重的伤害。 有人觉得应按照故意杀人罪去处理,实则不然,如果仅仅是冲撞了这一下,没有在老人倒下之后继续实施伤害,那么,冲撞行为,本身就无法预料到老人会死亡这样的严重后果,对于死亡这个结果来说,郑某其实是过失的,而非有意导致的。 因此,对于郑某的定性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没有问题,如果郑某不是直接冲撞过来,而是轻轻推了对方一下,吴某就倒地身亡的,那么定性只能更轻,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据现场知情人称,是因为老人长时间辱骂对方,那么,考虑到长时间辱骂这个行为,导致了郑某丧失了理智,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会认定为老人存在过错,因此在量刑的时候,会对郑某从轻处罚,在这种情况下,郑某就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了,甚至死缓都有可能判罚不上。 一个冲动行为,其实毁掉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家庭,吴某去世,郑某也失去了一个体面的工作,失去体面工作不说,自己还要入狱接受长时间的改造,你说冲动是不是魔鬼吧。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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