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故事:从长治市公安局长到山西公安厅党委委员李柏的违法纪实2021年7月,一则

北京人郭译仁生活 2025-12-29 08:36:34

反腐故事:从长治市公安局长到山西公安厅党委委员李柏的违法纪实2021年7月,一则"山西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国保总队总队长李柏主动投案"的消息,打破了山西政法系统的平静。这位拥有42年工龄、33年党龄,曾破获重大命案、手握执法大权的公安高管,最终因理想信念崩塌、纪法底线失守,沦为违纪违法的"阶下囚",其从执法者到违法者的蜕变轨迹,令人唏嘘不已。从基层民警到省厅高管的晋升之路  李柏的人生起点,曾镌刻着奋斗与担当的印记。1958年11月,他出生于山西交城县一个普通家庭,1976年1月,18岁的他踏上工作岗位,开启了漫长的职业生涯。1988年11月,他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将"为人民服务"的誓言写进职业初心。  在公安系统的数十年间,李柏从基层逐步成长,历任多个关键岗位。1991年,他出任吉县公安局局长,随后担任吉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展现出较强的业务能力。1997年调任阳泉市公安局后,他从交警支队支队长一路晋升至副局长、局长,在任期间,他主导侦破了震惊全国的"阳泉系列红衣女子被杀案"——这起跨度14年、致9人遇害的恶性案件告破后,有市民专门发短信向他致谢,称赞其为百姓带来了安全感。2008年3月,李柏升任长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长级),彼时的他已是山西公安系统的重要骨干。2014年6月,他更进一步,调任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跻身省厅核心管理层,负责关键安保工作。2018年12月,60岁的李柏正式退休,看似为波澜壮阔的职业生涯画上了圆满句号,却未料退休后的第三年,他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投案,揭开了隐藏在光鲜履历下的腐败暗流。  值得关注的是,李柏的任职经历中,曾与两名落马"老虎"产生交集。在长治工作期间,他作为公安局长,曾陪同时任长治市委书记的杜善学检阅公安队伍,而杜善学后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判无期徒刑;到省厅工作后,他又成为时任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的下属,刘新云于2021年4月被查,两个月后李柏便主动投案,这一时间线的巧合,也成为案件的重要背景。破纪破法的堕落轨迹:从小节失守到巨额受贿  山西省纪委监委的立案审查调查,还原了李柏逐步沉沦的全过程。经查,这位曾身披警服、手握戒尺的执法者,早已将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在权力的漩涡中迷失了方向。  李柏的堕落,始于对"小节"的放纵。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心安理得地由他人支付私人费用,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公与私的界限彻底模糊。在组织纪律面前,他同样毫无敬畏,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刻意隐瞒个人重要情况,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自觉。  随着职务的晋升和权力的扩大,李柏的贪欲也不断膨胀。他开始违规收受礼金,将他人的"讨好"视为理所当然,逐渐在人情往来中失守廉洁底线。更严重的是,他利用担任阳泉市公安局局长、长治市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国保总队总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干部晋升等关键领域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形成了"权力变现"的腐败链条。  调查显示,李柏的违纪违法行为横跨多年,涉及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多个方面,不仅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更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作为公安系统的高级干部,他本应是法律的捍卫者、正义的守护者,却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公信力。纪法严惩:退休不是"护身符",正义从不缺席  2021年12月,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李柏作出严肃处理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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