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江苏无锡,一外卖小哥电动车被陌生人偷走,报警后偷车贼说觉得车好看就骑走了,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偷车贼只被口头教育一下就完事了。 外卖小哥如往常一样,骑电动车送餐时,随手停在楼下,钥匙没拔,就赶忙去送餐,没想到送完餐回来,发现车不见了,于是报了警。 民警通过调查,很快找到了外卖小哥的电动车和抓到了偷车贼。 偷车贼对其偷车行为供认不讳,声称:我觉得车好看就骑走了。” 外卖小哥要求偷车贼赔偿误工费,偷车贼拒绝赔偿,对此,民警给出的处理是只能口头教育,因为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偷车贼偷车后进行买卖或者私下交易获利,只能算盗用,不能算盗窃。外卖小哥对此难以接受。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表示质疑:偷了没卖就不算偷了?只是口头教育,犯罪代价未免太低了。 不管偷盗后是否买卖获利,但偷了就是偷了,这个行为就是违法的,简单的口头教育,难以服众,此事引发了大家对法律盗窃和盗用界限深入思考。 对于外卖小哥而言,他每日风里来雨里去,电动车就是他谋生的重要工具。车被偷导致无法正常送餐,损失的不仅是当次的订单收入,还有可能面临被平台的处罚和扣款。而偷车贼仅仅因为一句“觉得车好看”就轻松骑走别人的车,最后只换来轻飘飘的口头教育,这公平吗? 从法律层面看,或许确实需要证据证明有买卖获利才能判定为盗窃,可这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完全可以打着“借用”“觉得好看骑走”的幌子肆意妄为,反正只要不涉及交易获利,就不会受到严厉惩处。 这件事也暴露出法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一些漏洞。我们应该重新审视盗窃和盗用的界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也让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不能让这种模糊的界定成为犯罪行为的“保护伞”,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良好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