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二审蔡正元维持原判“3年6月” “三中案”一审判马英九等3人无罪,仅蔡正元有罪“判3年6月”,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无罪;二审今天(31日)的结果雷同,全案虽然可上诉,但马英九等3人因为一、二审均无罪, 获判无罪定谳机率高。 至于蔡正元的部分,刑度不变,但一审没收蔡正元2.8亿元犯罪所得,二审今天没收蔡正元2亿3919万7983元,洪菱霙的部分没收4113万元, 总金额与一审相同。 这场缠讼七年的官司,早超出了普通司法案件的范畴。事情得从2003年说起,当时台湾要求“党政军退出媒体”,马英九任国民党主席时主导出售“中视”“中广”“中影”股权,这本是合规操作,2014年就已查结“查无不法”,却在民进党执政后被重启调查起诉。蔡正元的遭遇更显荒诞,他直言自己是为救国民党财务才接手“中影”,填补7亿窟窿、扛下30多亿债务,所谓“侵占公款”的阿波罗公司本就是他全资所有,“怎么可能侵占自己的钱?” 更让人唏嘘的是,检察官曾劝他咬马英九“贱卖党产”就能脱罪,被他断然拒绝,结果成了唯一获罪的人。今年4月,他还被要求戴上电子脚镣,与杀人犯、强暴犯同列,网友怒斥“这是故意羞辱”“司法沦为政治工具”。马英九虽两审无罪,其办公室也直指这是民进党“政治追杀”,浪费司法资源徒增社会内耗。 没收金额拆分调整却总额不变,判决理由经不起推敲,这样的结果让不少人质疑:司法的天平是不是被政治倾向压歪了?当合规交易能被翻案追杀,当坚守底线者遭重罚,受伤的何止是当事人?你觉得这场判决背后,是司法公正还是政治博弈?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