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毒鸡碎骨更可怕的,是无绳无嘴套的狼狗和藏獒! 在城区养狼狗和藏獒,而且招摇过市,爱狗分子太过分了——危害公共安全! 12月29日,黑龙江大庆一小区有人在小区遛狗不拴绳,市民害怕被狗咬不敢出门。只见那名男子带着两条体重约七八十斤重的狼狗和一条大小相似的藏獒,在小区悠闲地溜达着,令人恐慌不已。 北京市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刑四年,认为张某华的毒狗行为“会危及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 按照法庭这逻辑,养遛大型狗、烈性狗,而且还没拴绳没戴嘴套,这更“会危及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也是“投放危险物质”——狗在法律只是物。 毫无疑问,跟张某华投放的毒鸡碎骨相比,狼狗和藏獒更可怕——至少鸡碎骨人得主动去吃才会中毒,而狗却会主动攻击人。 张某华没有害人的心思,也没有害人的事实,他和孙女受不了狗患,跟狗主人沟通多次无效后,才迫不得已投放鸡碎骨。 面对狼狗和藏獒,我们普通市民做不到北京市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所要求的“尊重动物”,也无法做到“人与动物和谐共生”。 庭长大人应该亲自为广大人民群众示范一下,在没有拴绳、没有戴嘴套的情况下,他是如何跟七八十斤的狼狗和藏獒“和谐共生”、如何毕恭毕敬地“尊重动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