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一个人,不能用谣言或者污蔑的方式吧 闫学晶最近成了众矢之的,也许她说的是实情,但这种“凡尔赛”式的陈述,令民众非但不能共情,反而激起了众怒。 民众有怨气,并非完全针对她个人,而是不满这个逐渐固化的阶层分化,民众又看不到改变的希望。 但这不是可以用污蔑甚至造谣的方式。 这个被闫学晶起诉的是一个所谓的低保户,大家一看低保户,马上又群情激愤了,这么可怜的一个穷人,你居然要跟他要20万,太无耻了,你穷疯了吧。 那么,这个低保户真的可怜吗?我于是去查了一下,原来这个低保户自己有一个网站,是一个卖产品的博主,他长期擅自使用闫学晶的作品甚至她的视频作为自己售卖产品的广告,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最初闫学晶律师团队起诉20万元赔偿,后法院判定为2万元,已经充分考虑到对方低保户的实际情况。 这个世界不是你穷你有理,你穷就可以违法,违法就要付出代价,天经地义。 但这个女博主(图1),却以闫学晶起诉对方攻击她“哭穷”而起诉对方,这就属于是纯坏了。为博眼球故意歪曲事实,造谣闫学晶,同样令人不齿,这种行为,比闫学晶哭穷更加恶劣,同样属于违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