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搞笑,日本连《联合国宪章》里的条约都敢不认,竟有脸拿国际惯例来“抗议”我们 针对我们对日本出口包括稀土在内的两用物项实施管控一事,日本高市早苗当局以“偏离国际惯例”为由提出“抗议”,并“要求”撤回。 现在轮到他们“抗议”、他们“要求”撤回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再说,“偏离国际惯例”算什么理由?他们连写进《联合国宪章》的条约都敢肆意践踏,还好意思拿“惯例”来指责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好意思说出口,估计也实在找不到其它由头了,所以又是硬着头皮硬扯。 明确告诉他们:所谓“抗议” 根本无效,别无理取闹;至于“撤回”,做梦去吧!友友们觉得是不是应该这样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