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在镇反运动中,西安市中院判处了抗日将领、原国军投诚中将军长徐经济死刑并立即执行。 1924年春,徐经济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编入第四队,与胡宗南等同期生共同学习,并加入国民党。军校训练严格,他参与各项军事科目练习。毕业后,他留校学习飞行技术,接触航空知识。1925年,他前往河南国民军第二军胡景翼部,任督办公署手枪营排长,后逐步升至连长、营长。在河南任职期间,他负责部队日常管理与训练,参与地方治安维护。国民军第二军失败后,他返回陕西,加入冯之明部赵志杰旅任参谋长。1926年11月西安解围战中,李虎臣反冯玉祥失败,他随之回临潼家乡暂避。 1929年,徐经济再次在西安第一中学任教,短暂回归教育岗位。1930年冬,杨虎城主持陕政,他被任命为省会公安局第三分局局长,主管治安事务。1931年,他随孙蔚如入甘肃,任兰州警察局督察长,负责城市秩序维护。1934年,回陕出任省军事训练委员会主任,专注于军事教育与组织。这些职位变动反映出他在国民党体系内的逐步上升,他利用关系网络扩展影响。 抗日战争爆发后,徐经济以胡宗南部观察联络员身份参加台儿庄会战。这场战役中,他协调部队行动,贡献于国民党正面战场。回陕后,他与何文鼎共同组建抗日义勇军,1938年6月任陕西抗日义勇军第一纵队副司令,率部赴河南对日作战。该纵队在敌后活动,干扰日军后勤。1938年,他任西安绥靖公署防空司令部副司令兼参谋长,处理城市防空事务。1939年,调任陕西省保安副司令、保安处处长,长达七年之久。在这个职位上,他建议胡宗南将土匪编为保安团,收编了乾县苟福堂、永寿吕积成、礼泉平凉王蝎子、四川广元王三春等部。到1943年春,保安团发展到12个,加上两个保安大队,用于封锁陕甘宁边区。这些保安力量阻断了边区物资流通,逮捕了多名亲共人员。 1943年,徐经济指使崔振山带便衣队刺杀中共地下党员许权中和任耕山。这一行动直接针对抗日统一战线中的共产党力量,许权中作为临潼本地抗日旅长,在民众中享有声誉,任耕山也参与地下工作。刺杀事件后,当地舆论哗然,民众对国民党保安力量的做法表示不满。1945年,祝绍周任陕西省政府主席,调徐经济为淳化第二守备区指挥官,辖15个团,负责区域防御。12月,胡宗南电召他到西安,要求三天内集结五个团士兵于三桥空运。他组织部队集中,但士兵在起飞前弃枪逃跑,只剩官长和随从。此事导致他失业,转而在西安经商维持生计。 1947年3月15日,徐经济被授予陆军少将衔,继续在国民党军中任职。1949年春西安解放前,胡宗南任命他为宝鸡警备区司令。他带领两个团约1000余人,在西府地区顽抗解放军推进。7月宝鸡解放后,他逃往凤县留坝一带,后被裴昌会编入第48师,任师长,继续对抗解放军。11月初,胡宗南在石泉开会,成立川陕鄂豫边区绥靖公署,任命他为军长组建新5军。新5军在陕南第19军打击下,窜往川北通江。1950年1月3日,第55师一部在长坪泥溪包围新5军,他带领2000余人交械投降,向解放军投诚。 投诚后,徐经济被送往西北军政大学学习改造一段时间,结业后返回临潼老家务农。1951年,镇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展开,旨在清算反革命分子。徐经济被举报,其过去行为成为焦点,包括刺杀许权中和任耕山、封锁陕甘宁边区、迫害亲共人士等。公安机关调查这些指控,收集了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审判过程审查了徐经济的国民党时期活动记录。 在审判中,公诉方列举徐经济在保安处处长任内组织保安团封锁边区的事实,这些行动导致边区经济困难,逮捕了多名支持共产党的民众。证人提供了刺杀事件的细节,确认徐经济下达了相关指令。徐经济辩护时,强调自己抗日功劳和投诚行为,认为应从宽处理。但法庭认定其罪行严重,尤其是刺杀许权中一案,涉及抗日同志内部矛盾,影响恶劣。判决书指出,这些行为构成反革命罪,需严惩以维护社会秩序。 判决宣读后,徐经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判决在当地执行,结束了其军旅生涯。镇反运动期间,类似案件较多,针对原国民党人员的历史问题进行清算。徐经济的案子体现了新政权对过去反共行为的处理态度,许多投诚将领面临类似审查。 1983年,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复查历史遗留案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专案组,对徐经济案进行复核。专案组调取了原审判档案,审查了1951年判决依据,包括证人证言和罪行记录。同时,考虑了徐经济的投诚背景和抗日经历。复查认定,原判量刑过重,因为他作为投诚将领,在解放后未继续从事反革命活动。法院决定撤销原判,恢复其起义投诚人员名誉。这一决定反映了政策调整,对历史案件的重新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