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把石头摆放在马路中央堵着路,不让车辆通行,手里还拿着两个比鹅蛋还大的鹅卵石,示威般地抛着玩。 看着她虎视眈眈的样子,过往车辆和行人都吓得按下了静止键,不敢再过来。 其实地上摆放的都是些小石头,车辆和行人真的要过,也不会有太大困难。 但女子手里拿的石头威胁就大了,贸然驶了过来,谁也不能保证她突然暴露,拿起石头就砸。 万一女子是个精神病患者,那就亏大了。 她倒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自己受的伤害找谁去要赔偿。 帽子叔叔也来了,劝说女子将手里的石头放下,将地上的石头挪开。 但女子置若罔闻,还用威胁的口吻说,谁敢动一动地上的石头,她就砸。 眼看劝说无效,帽子叔叔只能果断出手,将女子强行制服。 如果女子不是精神病患者,她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如果她是精神方面有问题,恐怕只有不了了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