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0大爷爱上27岁女科员,两人恋爱4年女友一直在国外未曾谋面,大爷为哄女友开心,前后给她转20多万,女友52岁的表姐脚疼没人照顾,就搬到大爷家,让大爷帮忙照顾她的起居,表姐睡床上,大爷只能挤沙发,一言不合大爷就被表姐殴打。大爷被打得嗷嗷叫,邻居帮忙报了警,民警来到后,大爷却说是家庭纠纷,劝民警离开,谁料,民警经过深入调查,真相让人大跌眼镜。 2025年12月份的一天,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对方称他被表姐打了,打得浑身疼痛,请求民警上门协助调解。 民警接到报案后,很快就按照对方给的地址出警处理。 可当民警来到事发地点王大爷家里的时候,他却坚决的说,自己没有报警,是邻居帮忙报的,他和表姐之间的打闹属于家庭纠纷,他们自己会处理,不用民警介入。 民警看着70多岁的王大爷,再看看他身旁只有50岁左右的女子,他们觉得王大爷叫女子作表姐很奇怪。 后来经过询问,王大爷告诉民警,其实他身旁的石女士是他女友的表姐,并非他自己真正的表姐,石女士也证实了王大爷的说法。 王大爷告诉民警他的女友今年27岁,是一个温柔漂亮的女孩子,他们从2021年开始在网上相识,之后相爱。 王大爷的女友是一名女科员,在国外干的是保密的工作,因此她也不方便跟王大爷视频通话,但是王大爷看过她照片,长得温柔漂亮,皮肤白白的。 王大爷还告诉民警,女友需要钱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伸出援手,4年时间一共给她转了15、6万左右。 民警一听觉得很不可思议,当问道石女士为什么会在王大爷家时,她说她脚受伤了实在没人照顾,所以就住到王大爷家让他照顾自己。 面对民警的询问,石女士态度很嚣张,她要求民警提供警号,还说她有很多部手机,能提供身份证,民警根本不用怀疑她的身份,因为诈骗犯,不敢提供身份证。 民警问石女士,只有一个房间,你睡哪里?石女士说,她睡床铺,王大爷挤沙发。 民警注意到,石女士手上的确有很多部手机,她还买了很多高档酒,另外还花高价在网上购买各种假的玉手镯。 石女士告诉民警,这些都是她花钱买的,她在北京住的是别墅,只是身边没个亲人照顾才来王大爷家。 之后,民警在王大爷的允许下,检查翻看他的手机,他们统计了一下,发现王大爷给女友转了一共20多万元。 民警要求石女士联系她的表妹,可石女士却说,她联系不上,不知道她去哪里了。 民警说,你根本联系不上,因为压根就没这个人。 石女士知道露馅了,瞒不下去了,她终于坦诚,自己和那27岁的女友实际上是同一个人。 王大爷听完气愤不已,同时也很伤心,他说他一个70岁的老头每天挤在沙发上睡,每次只要做得不合石女士心意,就会挨她打,实在想不到石女士怎么做得出这么狠心。 石女士说,她就做得出,她告诉民警,她退休后就到某酒店打零工,有一段期间,看到酒店里小年轻们谈恋爱,很甜蜜、幸福,自己也渴望得到宠爱,于是精心设计了这样的骗局。 她知道年轻人不容易下手,就专门挑选那些年纪大、独居的老人,因为他们渴望被爱、也容易上当。 最终,石女士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不得不说石女士真是太坏了,她知道独居老人渴望被爱,期待被关心,抓住了他们的情感软肋设计骗局。 在跟王大爷交往期间,石女士不仅骗取钱财还肆意施暴,既违背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善意,也践踏了公序良俗。 她的行为既让人愤怒,也折射出独居老人情感需求被忽视的社会问题。 70岁的王大爷独居,晚年孤苦无依,他渴望被爱,渴望情感陪伴,没想到,却被有心人盯上。 4年时间付出了20多万,还对冒牌表姐悉心照料,哪怕被殴打仍然试图遮掩,尽显老人对情感的渴求与单纯。 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石女士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石女士虚构“27岁女科员”“女友表姐”的双重身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王大爷对情感的渴求编造虚假理由索要钱财。 让王大爷陷入错误认识并转账20多万元,金额已达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她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承担刑事处罚责任。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石女士不仅骗取王大爷钱财,还以“表姐”身份住进他家,占用床铺让老人挤沙发,甚至因琐事殴打老人,她的行为既违背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友善原则,也践踏了尊老敬老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