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女主播同意外出发生关系,男子果断在直播间打赏1万元的礼物。不曾想,女主播竟然将男子拉黑。男子报警后,女主播及老板纷纷落网。对此,有网友好奇,男子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吗? 男子刘某是一名普通上班族,平时喜欢在下班后刷刷直播解压。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进入了一名女主播小雅(化名)的直播间。 小雅外形姣好,说话温柔,直播内容以聊天、唱歌为主,很快吸引了刘某的注意。 起初,刘某只是偶尔刷点小礼物。随着互动增多,两人逐渐在直播间外添加了联系方式。 私下聊天中,小雅对刘某表现得格外热情,言语暧昧,甚至多次暗示“如果现实中见面,关系可以更进一步”。刘某心里明白这些话的分量,但仍被对方的态度所吸引。 几次聊天后,小雅明确提出,只要刘某在直播间刷一笔“有诚意”的礼物,她就愿意线下见面,并发生关系。 为了显示自己的决心,刘某当晚直接在直播间豪刷了一万元的礼物,直播间瞬间沸腾,女主播不断道谢,老板也在后台频频示意。 让刘某没想到的是,直播结束后,他发现小雅的微信迟迟不回复。第二天再联系时,自己已经被彻底拉黑,直播间也无法再进入。刘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很可能被骗了。 一开始,刘某也犹豫过是否报警。他清楚事情本身并不光彩,甚至担心自己会因此被认定为嫖娼。 但反复思考后,他认为自己给出的1万元并非单纯“消费服务”,而是被诱导、欺骗的结果。最终,他选择走进派出所,如实说明了经过。 警方接警后高度重视。通过调查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以及直播平台后台数据,警方发现,这并非个案。 该直播间长期存在以“线下见面”“发生关系”为诱饵,诱导观众大额打赏的行为,而所谓的“约定”,往往在打赏后便被单方面毁约。 进一步调查显示,女主播小雅并非个人行为,其背后有直播公司和老板统一策划、统一话术。 主播只负责引导、暗示,真正的收益则由公司分成。警方随即展开收网行动,将女主播及幕后老板一并控制。 案件曝光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其中,最受关注的问题只有一个:报警的男子,算不算嫖娼? 对此,法律界人士给出了较为明确的解释。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嫖娼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核心要件: 一是以金钱或财物为对价; 二是实际发生或者明确达成性交易行为。 在本案中,刘某虽然主观上存在通过金钱换取性关系的想法,但关键在于,双方并未实际发生关系,也未进入实施阶段。 同时,1万元是以“直播打赏”的形式完成,并非当面或直接交付给个人作为性交易报酬。 更重要的是,从证据角度看,小雅及其公司存在明显的诈骗或组织卖淫未遂行为,其行为更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特征。 因此,在警方最终处理意见中,刘某被认定为受害人,未被追究治安责任。而女主播及其老板,则因涉嫌诈骗、组织卖淫相关违法行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尘埃落定后,网络评论区却依旧争论不断。 有人认为:“男子动机不纯,就算没发生,也不该轻易免责。” 也有人表示:“法律讲证据,不是道德审判,不能因为想法就定罪。” 对此,办案民警也给出了提醒: 直播打赏本身是自愿行为,但一旦与违法内容挂钩,无论是主播还是观众,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尤其是那些打着“私下见面”“特殊服务”旗号的暗示,背后往往隐藏着诈骗或更严重的违法犯罪。 这起案件,也给不少沉迷直播的观众敲响了警钟。屏幕另一端的“暧昧承诺”,未必是真心,更多时候只是精心设计的套路。 而一旦陷入其中,不仅可能损失金钱,甚至还会面临法律风险。 正如网友所说:“这不是一场简单的打赏纠纷,而是一堂代价不小的现实法治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