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一男子和好友聚餐喝酒,首轮结束后被另一朋友拉去第二场接着喝,期间无人劝

梅姐说法 2026-01-26 10:56:03

广西桂林,一男子和好友聚餐喝酒,首轮结束后被另一朋友拉去第二场接着喝,期间无人劝酒,可男子却因饮酒过量酒精中毒而离世。男子妻儿认为酒桌上7个同饮者都脱不了干系,一纸诉状将他们告上法庭,索赔56万,法院判决让双方都惊了。 2025年2月15号下午,刘某接到宁某和王某电话,说在王某家小聚,让他过去喝两杯。刘某没多想就去了,到那发现就他们仨,桌上摆着几瓶白酒。三人边喝边聊,从工作吐槽到家庭琐事,气氛挺热闹。 这场酒从下午三点喝到五点多,刘某已经喝了六七两白酒,脸也红得像关公。宁某和王某看他有点醉了,就说今天就到这,还把他送回了家。刘某老婆见他又喝多了,埋怨几句,扶他到床上躺着。 可刚躺下没多久,刘某手机响了,是曾某打来的。曾某在电话里说,廖某家今晚有聚餐,让他过去一起热闹热闹。刘某虽然有点晕,但想着都是朋友,不去不合适,就答应了。 刘某老婆不放心,说你这都喝成这样了,别去了。刘某摆摆手说没事,穿上外套就出门了。到了廖某家,屋里已经坐了5个人,廖某、李某、张某、赵某和孙某,大家正聊得开心。 刘某进门后,气氛有点微妙。原来廖某和刘某之前有点小过节,廖某看到刘某来了,脸色不太好看,没坐多久就找个借口离席了。剩下的人也没多想,继续喝酒聊天。 刘某见廖某走了,心里有点不痛快,再加上之前喝了不少,情绪有点上头。他也不管别人,自己拿起桌上的米酒,一杯接一杯地猛灌。其他人看到他这样,都有点惊讶,但想着他可能心情不好,也没劝阻。 没过多久,刘某就醉倒了,趴在桌上不省人事。其他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傍晚时分,廖某回来看到刘某醉成这样,皱了皱眉头,喊了李某和张某一起,把刘某送回了家。 刘某老婆看到丈夫又被送回来,而且醉得更厉害了,心里又气又急。她把刘某扶到床上,给他擦了擦脸,想着让他睡一觉就好了。可到了晚上,她发现刘某呼吸很微弱,怎么叫都没反应。 她慌了神,赶紧拨打了120。急救车很快赶到,把刘某送到了医院。可医生检查后,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刘某已经没了生命体征。 尸检结果显示,刘某是乙醇中毒死亡,血液乙醇含量超醉驾标准五倍多。 刘某老婆悲痛欲绝,她觉得都是那些一起喝酒的朋友害了刘某。如果不是他们喊刘某去喝酒,刘某就不会死。 她一纸诉状把曾某、廖某、李某、张某、赵某、孙某还有之前一起喝酒的宁某和王某,一共7个人告上了法庭,索赔56万。 刘某的妻儿说这些同饮者都有责任,没有尽到照顾义务。曾某则觉得很委屈,他说自己只是喊刘某来聚餐,没劝他喝酒,刘某自己要喝,他也没办法。 廖某也表示,自己和刘某有过节,看到他来了就走了,之后还喊人把他送回家,已经尽到了责任。其他人也纷纷辩解,说自己没劝酒,刘某喝醉是他们没想到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刘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饮酒行为负责。他在已经喝了不少酒的情况下,还去参加第二场酒局,并且自己猛灌米酒,自身过错很大。 不过,曾某在刘某已经醉酒的情况下,还喊他去参加酒局,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最终判决曾某承担5%的责任,赔偿刘某妻儿2.8万,其他6个人无责。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刘某妻儿觉得太轻了,他们无法接受丈夫就这样没了,还只得到这么一点赔偿。 而曾某和其他同饮者也觉得冤枉,他们觉得自己根本没做错什么,却要承担责任。 从法律角度讲,共同饮酒者之间确实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义务不是无限的。 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别人。 法院的判决既考虑了法律的规定,也兼顾了实际情况,是比较合理的。 对于这个判决,有人觉得合理,成年人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刘某自己不注意,不能全怪别人。曾某虽然喊了他,但也没逼他喝,承担5%责任已经不错了。 但也有人觉得不合理,曾某只是喊刘某来,又没劝酒,让他承担责任有点冤。而且刘某老婆作为家属,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同饮者。 还有人认为,法院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既考虑了刘某自身的过错,也考虑了曾某的轻微过错。这给社会一个警示,以后组织酒局或者喊人喝酒,得考虑对方的身体状况,不能盲目邀请。 在酒桌上,很多人觉得不劝酒就是不够朋友,可劝酒背后隐藏的风险却常常被忽视。一旦出现意外,同饮者往往难辞其咎。 其实,真正的朋友应该是在对方需要的时候给予关心和帮助,而不是在酒桌上拼命劝酒。喝酒应该适量,不能为了所谓的面子或者情谊,不顾自己的身体和安全。 ,在享受喝酒的乐趣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发现有人喝多了,要及时照顾,必要时送医,避免悲剧的发生。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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