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广东深圳,女子做住家保姆,悄悄记下老人的手机密码和支付密码,短短7个月的时间,转走老人25万积蓄,老人子女发现不对劲后,报了警,女子因盗窃罪获刑3年。网友:真缺德,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样的保姆活该! 2022年,杨阿姨到李奶奶家做住家保姆,照顾李奶奶的日常起居,李奶奶年事已高,子女工作繁忙,陪伴老人的时间比较少。 杨阿姨刚到李奶奶家时,陪老人聊天、散步,给老人准备可口的饭菜,两人渐渐熟悉起来,李奶奶对杨阿姨也越来越信任。 因为李奶奶年纪比较大,出门也不方便,平时家里需要采购一些生活用品,她会让杨阿姨帮忙垫付一下款项,每个月定期把钱转给杨阿姨。 杨阿姨每次都会很爽快的答应下来,并把购物小票收好,方便李奶奶核对,李奶奶对杨阿姨非常放心,觉得她是一个老实可靠的人,每次都会根据杨阿姨的报账把钱给她。 两人相处2年多后,杨阿姨也摸清了老人的习惯,她看到老人对钱财并不是很细心,每次转账也不会去仔细查看账单,并且有时候老人还会让她帮忙查看网购物品等。 她心里渐渐产生了歪心思:“老人这么有钱,又这么信任我,我悄悄从她账户里转点钱出来,她肯定不会发现的。” 这个念头在杨阿姨脑海中反复闪现,她开始悄悄留意李奶奶的手机,并趁老人不注意,悄悄记下了老人的手机锁屏密码和支付密码。 刚开始她小心翼翼的从老人账户中给自己转了一些钱,然后把记录删掉,提心吊胆的过了几天后,发现老人并未有任何察觉,依旧像往常一样对她信任有加。 她的胆子越来越大,转钱的金额也逐渐增加,从几百元变成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直到2025年3月,李奶奶的家人觉得老人用钱越来越大方,有些不对劲,于是仔细核对了老人的账单,结果把他们吓坏了。 经调查,杨阿姨在2024年8月到2025年3月期间,分29次,将李奶奶的25万余元积蓄转到了她的账户中。 杨阿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杨阿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雇主钱款2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同时,杨阿姨还需要把盗窃所得的25万余元全部退还给李奶奶。 杨阿姨的行为实在是让人痛心疾首,李奶奶那么信任她,可她却利用老人的信任,把老人的积蓄盗走,她最终不仅失去了工作,还身陷囹圄,实在让人可悲可叹。 这件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的防范意识相对较弱,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家中有老人的,子女可以定期去看望老人,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告诉老人不要把手机随意交给家中的保姆,更不要把手机密码、银行卡密码等告诉他人,提高老人的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