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莲到底有多疯狂呢?最能体现她之疯狂的,不是她贪污的那76万巨款,而是她临死前

灵竹灵竹 2026-01-26 17:27:06

程春莲到底有多疯狂呢?最能体现她之疯狂的,不是她贪污的那76万巨款,而是她临死前在刑场上喊出的那句话。   在枪口即将对准她脑袋时喊的,程春莲的原话是:“我不服!我就是做生意,凭什么判我死刑?”   程春莲早年是湖北黄石小有名气的演员,靠扮演“刘三姐”赚了不少掌声,80年代,经济开始搞活,不少人靠各种门路发财,她也动了心思。   她通过熟人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的一个科长,那会儿石油是紧俏物资,国家有严格的计划分配,普通人根本拿不到指标,说白了就是,谁能弄到石油指标,谁就能轻松赚大钱。   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干起倒卖石油的勾当,科长利用职务之便,把低价的石油指标卖给程春莲,她再以高价转手卖给当地的石油公司和零售点,吃中间的差价。   除此之外,她还收受贿赂,有人想通过她弄石油指标,就给她送价值不菲的礼物和钱财,短短一年多时间,她靠这些手段敛财76万。   1989年6月,一封匿名举报信送到了黄石市检察院,信里把她倒卖石油、收受贿赂的事写得一清二楚,时间、地点、交易对象都有。   检察院很快成立专案组调查,那时候没有互联网,银行信息也不共享,调查人员只能一家家银行跑,核实她的财产,最后发现,她在黄石、武汉、北京、天津等地都有存款,还有外币。   调查过程中,程春莲态度狂妄,她不承认自己犯罪,还大喊是自己解决了黄石的石油短缺问题,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不服被抓。   但证据不会说谎,调查人员从渤海石油公司找到数百本账本,顺藤摸瓜查清了整个犯罪链条,包括那个科长在内的帮凶,也都被揪了出来。   面对铁证,程春莲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1989年7月,黄石市人民法院以损害国有资产、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为由,判处她死刑。   1992年4月3日,程春莲在黄石郊外刑场被执行枪决,行刑前,她依旧没认错,对着现场大喊“我不服”。   76万在当年确实是天文数字,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就几十块,够买好几套房子,但这笔钱只是她疯狂的外在表现。   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她都不认为自己错了,把违法行为当成功劳,把损害国家利益当成能耐,这份执迷不悟才是真的疯狂。   法律不会因为任何人的辩解而改变,她从受追捧的演员跌落到死刑犯,不是运气不好,是自己一步步踩破了法律的底线。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0 阅读:68
灵竹灵竹

灵竹灵竹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