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想投诉,店家想报警!四川乐山,一名男子来当地旅游,中午饥肠辘辘想找饭吃,看到一家餐馆挂着十元一碗牛肉面,还标注免费加面,觉得格外划算,当即进店就餐。 他吃完一碗后仍觉没饱,便让老板免费加面,老板二话没说就满足了他的要求。 可吃完加的这碗,男子还是没吃饱,又提出了第二次免费加面的要求,这时老板指着收款码表示,第二次加面需要付三元钱。 男子一听瞬间不高兴了,当场质问老板:“你牌子上明明写着免费加面,怎么现在又要收钱?” 老板解释,店里的免费加面仅限一次,第二次加面本就需要付费。 男子觉得自己被套路了,在他看来,“免费加面”任谁都会理解为不限次数,吃多少加多少,哪会想到还有限额。 老板也满是委屈,连声辩解:“我做生意总要赚钱,哪能像你这样吃,不然岂不是亏大了?” 两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男子认为商家标注的免费加面,就该无限制提供; 老板则觉得,常理来说食客加一次面就够了,没想到男子会接连加面,少数情况额外收费,食客一般也都能理解,况且算下来食客还是划算的。 可男子根本不认同,当场表示要打12315投诉,觉得自己被商家坑了。 老板见他要投诉,直接报了警,称让民警来评评理。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围观群众也七嘴八舌地向民警讲述事情的来龙去脉,核心就是加面收费的问题。 民警了解后随口问男子:“就三元钱,你也不愿意出吗?” 男子满是委屈地回应:“他要是在牌子上写清加面规则,我心甘情愿付钱,可他啥也没写,凭什么收费?这就是用这种方式欺诈、招揽顾客,根本不行!” 民警见状便提议:“老板给他加第二次面,这三元钱我来出。” 这话一出,周围人都觉得男子做得有点过了,加了一次免费面,第二次商家口头告知收费,本是小事,要么付三元钱,要么不吃就好,何必又报警又投诉,闹得这么僵。 还有人劝老板,别再给民警添麻烦了,赶紧把十元面钱退给男子,要是真被起诉欺诈,还得三倍赔偿,后续再被曝 光,损失会更大。 老板听了旁人的劝说,赶紧退了十元钱让男子离开。 男子本还想再说些什么,可听到周围人说他想白嫖,又想着自己人生地不熟,不想惹是生非,便拿着钱悻悻离开。 事后男子心里还是不服气,把这件事拍成视频发布到网上,想问问大家,这事到底是自己错了,还是商家的问题。 其实这事本就是件小事,谈不上绝对的对错,双方互相理解也就过去了。 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店家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妥之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 店家以“免费加面”作为经营宣传,该内容属于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格式条款,却未显著标注“仅限一次”的限制条件,属于未明确提示交易规则的情形; 另外,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 店家的模糊标注易让消费者产生“无限制免费加面”的误解,客观上构成了引人误解的宣传。 而消费者虽有主张自身知情权的权利,但在商家现场说明规则后,仍执意争执并采取报警、投诉的方式处理三元钱的小事,也有违情理。 归根结底,商家经营应做到明码标价、规则清晰,消费者也应理性维权,这样才能避免此类小事引发的纠纷。 对于此事,大家觉得谁的主张更能扎住脚呢?素材来源于哈尔滨日报



白云
不能因为事小而姑息商家的欺诈,为这男顾客点赞!
用户14xxx75
我在饭店吃饭,标明免费加米饭的,从来没有说第二次加还收费的。
红米 回复 01-27 19:55
我觉得吧,差不多就得了,要是这样没完没了的,有人真的可能吃上七八碗,最后撑死了家属还要来讹钱
华华
把不要脸说的还挺光荣的,知道啥是无耻吗
飞龙在天
3元钱闹这样,这个食客太自私了
笑笑
人心不足!光想着占便宜!别人不要找生活吗!这样的人最自私可恶!
特无语
套路太深!![裂开]
刘Xj
快餐店加米饭,有的工人能吃三四碗,也没见老板让加钱
坐椅待币
下次把全家人都叫去,就点一碗面吃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