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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情感纠纷

成都40岁男子刺死女友后自伤,警方发布通报:双方因感情纠纷起了矛盾,男子动刀时,

成都40岁男子刺死女友后自伤,警方发布通报:双方因感情纠纷起了矛盾,男子动刀时,女友的2名男同事也遭了殃,如今男子自杀未遂,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严惩!嫌犯杨某已经40岁了,正常情况下,这个年纪都是结婚生子,有自己的...
北京,一男子买了一份150万元的意外险,没想到,后来因感情纠纷被人捅伤死亡,母亲

北京,一男子买了一份150万元的意外险,没想到,后来因感情纠纷被人捅伤死亡,母亲

北京,一男子买了一份150万元的意外险,没想到,后来因感情纠纷被人捅伤死亡,母亲拿着保险合同,找保险公司理赔,不料,保险公司以互殴和刚交完保费就出事,怀疑是骗保为由拒赔。母亲认为不合理,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后,...
“太过分了!7月1日报道,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

“太过分了!7月1日报道,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

7月1日报道,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 外 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 赔,保 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 赔,男子母亲一怒之下,告上法庭,一审只判决赔偿35万,男子母亲不服,...
一句“我是她男朋友”长期的殴打、控制,瞬间变成了感情纠纷!不用赔偿、不用坐牢,

一句“我是她男朋友”长期的殴打、控制,瞬间变成了感情纠纷!不用赔偿、不用坐牢,

一句“我是她男朋友”,长期的殴打、控制,瞬间变成了感情纠纷!不用赔偿、不用坐牢,只需口头批评教育即可。多少非法的暴力行为,就因为夫妻关系、男女朋友关系,变得似乎合法了。舌头和牙齿有时都会打架,男女之间共同生活时...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赔。男子母亲一怒之下,告上法庭,一审只判决赔偿35万,男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
姚明这身高炫得……我竟然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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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这身高炫得……我竟然哑口无言。​​​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断绝关系,不相往来。母亲生病卧床3年,男子没管过一天,全部由哥哥照顾。结果没想到,母亲去世后,男子把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平分母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2万。法院这样判!根据大参考7月6日的视频,这天法院接到了一个奇怪的诉讼,一男子把自己的双胞胎哥哥告上了法庭,要求平分已故母亲的12万元遗产。原来男子和哥哥是一对双胞胎,但是因为其父亲早逝,所以都是母亲将他们一手抚养,直到两人都毕业工作,结婚生子。但是几年前,母亲和男子因为一些家庭小事产生争吵,而男子在其伴侣的鼓动下,和母亲签署了一份协议,给了母亲2万元,用这些钱买断母子情谊,以后母亲的养老他不会再管。见男子如此绝情,男子的哥哥也将母亲带走,独自抚养,随着时间的推移,母亲逐渐患上了老年痴呆,尽管如此,小儿子也没有出现过。直到母亲去世,哥哥办理完一切丧葬事宜,母亲已经入土为安,男子却突然出现,开口就要平分遗产。哥哥十分气愤,表示十几二十年你对母亲都没有照顾过,甚至连葬礼也不参加,还有脸来要遗产,我是绝对不会给你的!男子一听也生气了,直接把哥哥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最终判决男子有赡养能力,但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不能继承其母亲的遗产,诉讼被驳回。事情一出,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赡养的时候不见人影,就算母亲再想念,也不出现,分遗产倒是跑得比谁都快!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聊聊!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赔。法院怎么判?...齐先生情感纠纷时根本无法意识到可能导致自身死亡,就属于人身意外。...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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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

湖南湘潭,男子因小事跟母亲吵架,在妻子的怂恿下,给了母亲2万块钱写了协议,与母亲断绝关系,不相往来。母亲生病卧床3年,男子没管过一天,全部由哥哥照顾。结果没想到,母亲去世后,男子把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平分母亲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2万。法院这样判!7月6日,大参考报道。男子朱某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因为父亲去世的早,是母亲含辛茹苦将他们哥俩抚养长大。两个儿子相继成家后,母亲年纪也大了,于是将自己的积蓄,平均分给了两个儿子,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结果没想到,在轮到朱某家里的时候,母子俩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朱某的妻子本来就不想照顾这个“累赘”,便怂恿朱某,跟母亲断绝关系。朱某照顾母亲也照顾够了,欣然同意,他与母亲签订了协议,双方从此断绝母子关系,不相往来。从此以后,照顾母亲的责任,就落在了朱某哥哥一人的身上,即便是母亲生病卧床3年的时间里,朱某也未曾露过面。母亲因病去世后,朱某无意中得知,母亲还留下用地补偿、抚恤金等,于是找到哥哥,要求平分母亲的遗产。哥哥大怒,认为朱某已经签订了协议,就不能分遗产了,亲兄弟因此发生纠纷,朱某也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分割12万元。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第一,朱某认为,作为母亲的儿子,与哥哥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得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朱某母亲丧葬费,抚恤金以及土地征用补偿等均是均应该视为母亲遗产,朱某是母亲的儿子,有权要求分遗产。第二,朱某曾经跟母亲签订过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没有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还有权分得遗产吗?《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母子关系基于血缘产生,属于自然血亲关系,无法通过法律行为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是无效的。第三,法院怎么判?法院认为,朱某虽然与母亲签订了断绝母子关系的协议,且有第三方人在场,但是由于该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故不具备法律效益。也就是说,朱某对母亲并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法院另查明,在其母亲生病住院期间,一直都是由朱某的哥哥照顾,尽到了全部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如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朱某具备赡养能力而不赡养,在母亲生病住院期间未曾尽到赡养义务,应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的情形,应该撤销继承人身份。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朱某的诉求。你怎么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