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标签: 情感纠纷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外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意 外 险,却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 赔,保 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 赔。男子母亲一怒之下,告上法庭,一审只判决赔偿35万,男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的意外险,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险

北京,一男子买了150万的意外险,因感情纠纷,被他人打伤致死,母亲去理赔,保 险公司却说,男子存在挑衅互殴行为,不属于意外险,拒绝理赔。男子母亲告上法庭,一审只判决赔偿35万,男子母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

我和老婆正办离婚,脑袋都快大了。卡在孩子抚养费这儿,怎么谈都谈不拢。她一个月工资

我和老婆正办离婚,脑袋都快大了。卡在孩子抚养费这儿,怎么谈都谈不拢。她一个月工资大概4000块钱,我俩有俩闺女,她倒好,一个都不想要。我当场血压就上来了两个活生生的大闺女啊,一个月只给800抚养费,当妈的真能说出口。其实我查过民法典,抚养费该按工资20%-30%算。她这工资水平,给一个孩子800还说得过去,但两个孩子按法律规定得往上调啊。我掰着手指头跟她算账:现在幼儿园学费每月1200,晚上还要喝奶粉,一个月800,周末去趟游乐场还得200,这还没算生病去医院的钱。她倒好,翘着二郎腿说:"你非要带孩子去,就自己多掏点呗"。前天我还咨询了律师,人家说像她这种死活不要抚养权的,法院判的话抚养费至少得给到工资30%。要是她坚持耍赖,到时候法院直接从工资卡里扣。我跟她摊牌说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她立马又改口说给1000,还补了句"再多我就活不起了"。现在这事僵在这儿,我算看明白了。有些人离婚时真能刷新三观,连亲闺女都能当菜市场砍价。反正我底线摆在这,实在谈不拢就让法院判,总不能让孩子喝西北风吧?源网
事发晋江,一男子因情感纠纷欲跳河轻生

事发晋江,一男子因情感纠纷欲跳河轻生

N海都全媒体记者黄晓蓉通讯员郑世杰 ...经过救援人员了解,该男子是因为情感纠纷才产生轻生的念头。在长达半个多小时的心理劝导后,男子情绪逐渐平稳。消防救援人员和民警见机迅速将他拉住,合力将他拉回安全区域。审核:林洪涛
【#错换人生28年姚策养父母诉生父母#今天一审开庭】#养母起诉追寻4年前姚策去世

【#错换人生28年姚策养父母诉生父母#今天一审开庭】#养母起诉追寻4年前姚策去世

【#错换人生28年姚策养父母诉生父母#今天一审开庭】#养母起诉追寻4年前姚策去世真相#6月26日上午10时,“错换人生28年案”姚策养父母许敏夫妇诉姚策亲生父母杜新枝、郭希宽及姚策妻子熊磊、北京某医院,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将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起诉的事实与理由日前,大皖新闻记者拿到了一份起诉状,许敏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主要围绕姚策生前最后几天抢救治疗一事。起诉状显示,2021年3月19日10时17分,姚策就诊于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就诊期间由三被告杜新枝、郭希宽及熊磊陪同。2021年3月23日病程记录单载明:“家属拒绝进一步调整药物抢救治疗......08:00患者心跳呼吸停止,双侧瞳孔散大。家属拒绝进一步抢救治疗。”2021年3月23日08时11分,姚策去世。死亡记录中诊疗经过载明:“家属拒绝进一步检查,拒绝抢救治疗”。此外,许敏还称发现一份《患者授权委托书》中姚策授权被告熊磊的签名中“姚策”二字明显属于伪造。起诉状认为杜新枝、郭希宽、熊磊作为姚策家属向医院明确表示拒绝进一步检查、拒绝抢救治疗,是对姚策生命健康权的严重侵犯,该三人的行为导致姚策病情进一步恶化,生存期大大缩短,彻底失去了被救治的机会,最终于2021年3月不幸离世。该三人的行为与姚策的死亡具有直接因果关系。遂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后追加北京某医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191万余元,并赔偿30万元精神抚慰金。该案将于6月26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天通苑法庭一审开庭。■养母生母各执一词“2022年就起诉了,一直煎熬了3年,多少个日夜啊,终于要开庭了。”6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许敏,其表示自己起诉的初衷,是想知道当年姚策生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走得这么突然。“姚策求生欲很强,当年到北京是去寻求治疗,但是他们(三被告)的‘三拒绝’行为加速了姚策的死亡。”许敏代理律师李圣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此案非常有价值和意义。“法院开庭会查明真相,姚策到底是怎么走的,是否被‘放弃’了?每个公民生命的每一分钟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需要真相。”不过,对于许敏和律师的说法,被告之一的姚策生母杜新枝并不认可。“她是胡搅蛮缠,没有任何理由。”杜新枝认为,许敏没有起诉主体资格,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也不成立。“她起诉只是为了炒作,到时候我不过去现场了,郭爸和磊磊会过去开庭。”6月26日早上,许敏表示马上出发去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其认为自己是姚策的实际养育人,有权利知道一个真相,不是也不需要炒作。对于即将到来的庭审,原、被告双方都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据此前媒体报道,姚策及其亲生父母杜新枝、郭希宽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2021年2月,开封中院二审宣判,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获100.2万余元赔偿。3月23日,姚策在北京一家医院去世。2021年1月,姚策的养母许敏等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淮河医院赔偿700余万元,杜新枝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4月28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许敏、姚师兵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等共计798361.1元;赔偿郭威精神损害赔偿200000元;姚策生母杜新枝不存在“偷换”行为,故驳回许敏、姚师兵对杜新枝的诉讼请求。(记者朱庆玲)
27岁男子邓某某,就因为和周某的情感纠纷,直接持刀跑到人家暂住的地方伤人、纵火,

27岁男子邓某某,就因为和周某的情感纠纷,直接持刀跑到人家暂住的地方伤人、纵火,

情感纠纷归情感纠纷,但再怎么样也不能用暴力解决啊!有矛盾好好沟通,实在不行走法律途径、找调解机构,暴力伤人纵火,这是既害了别人,也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咱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法治、和谐、友善这些可都是重要内容,...
重庆,男子婚后不顾家,妻子起诉离婚,3岁的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男子每个月支付35元

重庆,男子婚后不顾家,妻子起诉离婚,3岁的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男子每个月支付35元

重庆,男子婚后不顾家,妻子起诉离婚,3岁的儿子跟随母亲生活,男子每个月支付35元的抚养费。可男子一分钱没出,对儿子也不管不顾。等男子年老生活困难,只能依靠750元的低保和捡垃圾为生。结果没想到,街道办认为男子有儿子,不能享受低保。男子无奈找到记者帮忙,想让儿子尽到赡养义务。记者来回奔波好几次,结果让人无奈。(来源:重庆天天630)6月17日,重庆天天630报道,男子李某一向不务正业,本以为成了家会有所收敛,没想到李某在婚后,依旧不顾家。妻子无奈提出离婚,法院将3岁的儿子判给了妻子,同时判决,李某每个月支付35元的抚养费。宣判之后,李某一分钱没有给过,对于儿子也不管不顾,过上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可是等李某的年纪越来越大,身子也大不如从前,等李某幡然醒悟的时候,生活已经过的相当困难了。孤孤伶仃的李某申请了低保,可每个月750元的补贴依旧无法满足李某的生活,李某只能捡垃圾勉强维持生活。悲剧的是,街道办在审查李某家庭情况时,发现其虽然已经离婚,不过却有一个成年的儿子。既然有儿子,那么李某就不符合低保的标准,经过研究决定,撤销了李某的低保。李某的生活一下子雪上加霜,眼瞅着就要生活不下去了,无奈只能寻求记者的帮助。记者先是去街道办了解情况,街道办表示,低保的认定是有相关标准的,李某并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眼看这条路已经走不通,李某又让记者帮忙联系他的儿子,想让儿子尽到赡养义务。可由于李某已经三十多年没有与儿子联系,记者想尽办法,也没能找到李某的儿子。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第一,经核实李某的条件不符合低保的要求,街道办有权取消李某的低保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获得低保: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街道办查明,李某还有一名成年儿子,完全有能力尽到赡养义务,遂李某不符合低保条件,街道办有权取消李某的低保待遇。第二,如果记者帮李某找到儿子,李某的儿子就应该尽到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需要注意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并不会因为父母之间离婚而产生变化。如果李某的儿子拒绝对李某进行赡养,李某可以提起上诉。第三,记者不帮李某找儿子,李某的生活就会很艰难。可是帮李某找到儿子,对李某的儿子来说,这公平吗?《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李某自离婚之后,不仅没有支付抚养费,对儿子也是不管不顾。直到自己年老多病没有办法了,才想起自己有一个儿子。虽然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可李某的这种情况,他的儿子会心甘情愿的承担这份义务吗?另外,如果李某的儿子生活上并不宽裕,一下子又增加了这一份责任,对于李某儿子来说,确实不太公平。对此你怎么认为?
重庆,文婆婆76岁啦,她和儿媳关系不好,心里憋屈得很,就撺掇远嫁东北的女儿回重庆

重庆,文婆婆76岁啦,她和儿媳关系不好,心里憋屈得很,就撺掇远嫁东北的女儿回重庆

重庆,文婆婆76岁啦,她和儿媳关系不好,心里憋屈得很,就撺掇远嫁东北的女儿回重庆,跟儿子签了个“免赡养协议”,把9.5万存款和每月2000元养老金都给了女儿,儿子不用管她。可两年后,文婆婆得了帕金森,钱不够花,就想让儿子每月给1000元赡养费,儿子不干,她就找媒体帮忙。老人没做好风险规划,子女法律意识也淡薄。那这协议到底合法不合法呢?这文婆婆,年轻的时候和儿媳的矛盾闹得很深。每次儿媳稍微有点做得不对,文婆婆就唠唠叨叨个没完,儿媳自然也不甘示弱,两人就吵起来了。这一吵起来,那声音大得,整栋楼都能听见。文婆婆每次吵完架,就觉得自己特别委屈,心里那股气没处撒,就打电话给远嫁东北的女儿李女士。李女士在电话里听着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心里别提多难受了。她也没多想,就跟丈夫说了一声,就风风火火地从东北赶回重庆。到了家,看着母亲那委屈巴巴的样子,李女士心疼得不行。这时候,文婆婆就提出了签“免赡养协议”的事,说把存款和养老金都给女儿,儿子就不用管她了。李女士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觉得这样母亲以后的生活就有保障了,就稀里糊涂地和弟弟签了协议。这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女儿把9.5万存款和每月2000元养老金都拿走,儿子就彻底不用管母亲的赡养问题了。一开始,李女士拿着这些钱,心里还挺踏实,觉得自己能好好照顾母亲了。她给母亲买新衣服,带母亲去旅游,日子过得还算安稳。然而,生活就像一场充满了意外的大戏,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啥。不久后,文婆婆突然感觉身体不对劲,一检查,结果被查出得了帕金森。这病就像个无底洞,不仅需要长期吃药,还得时不时去医院做检查,费用那叫一个高。李女士一开始还觉得,有存款和养老金,应该能应付得来。可没想到,这钱就像流水一样,花得那叫一个快。文婆婆看着存折上的数字越来越少,心里那叫一个着急。她整天唉声叹气,吃饭也没了胃口。李女士也是心烦意乱,她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她开始发愁,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她自己的家庭也有开支,孩子上学要钱,生活开销也不小,现在母亲这边又出了这么大的事,她感觉压力很大。这时候,文婆婆突然反悔了,她觉得儿子不能就这么不管她了。于是,她就找到儿子,要求他每月给自己1000元赡养费。儿子一听,那可不干了,他说:“当初可是签了协议的,我不用管你。”文婆婆见儿子不同意,就找媒体帮忙,希望能通过媒体的压力让儿子就范。事实上,这个协议是不成立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是法定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协议都不能免除。也就是说,不管文婆婆和儿子签了啥样的协议,儿子都有赡养母亲的义务。这就好比说,你欠了别人的钱,不能因为和对方签了个协议说不用还了,就真的不用还了。法律可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文婆婆和儿子签的“免赡养协议”,因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所以,文婆婆有权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父母把我们养大不容易,当他们老了,身体不好了,我们作为子女,应该尽一份孝心,好好照顾他们。而不是因为一些利益纠葛,就拒绝承担赡养义务。不过,这赡养费的具体金额可不是文婆婆说多少就是多少的。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收入情况以及老人的实际需求。如果当地的生活水平比较高,老人的身体状况又比较差,需要经常看病吃药,那么儿子可能需要支付的赡养费就会多一些。反之,如果儿子的收入比较低,生活也比较困难,那么,可能会酌情减少赡养费的金额。李女士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可能也没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她可能觉得,拿着这些钱就能好好照顾母亲了。可实际上,她忽略了生活中的风险。结果母亲突然生病,这医药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李女士作为女儿,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她不能因为拿了母亲的财产,就认为自己可以独自承担赡养责任。在母亲生病需要钱的时候,她可以和弟弟一起商量,共同承担赡养义务。而且,她在处理家庭财产的时候,也应该更加谨慎,不能只考虑母亲的想法,而忽略了可能出现的风险。文婆婆不应该因为和儿媳有矛盾,就把气撒在儿子身上,还撺掇女儿签那个荒唐的协议。亲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她这样做,不仅伤害了儿子,也让女儿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在处理家庭矛盾的时候,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沟通和协商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此事中,儿子拒绝支付赡养费的行为,虽然有协议在前,但都是不被认可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不能逃避的。父母把我们养大不容易,应该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尽一份孝心。就算和母亲有矛盾,也不能成为不赡养她的理由。
“都是自找的!”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

“都是自找的!”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

“都是自找的!”重庆,男子不务正业,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3岁儿子随母亲生活,由其支付每月35元的抚养费。谁知男子一分钱抚养费不出,都是自己一个人潇洒,直到32年后男子生活艰难,只能靠750元低保和捡垃圾为生,接到街道办通知,说他有儿子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男子慌了,鼻涕一把子泪一把的求记者帮忙,这可把记者难住了。据重庆天天630,6月17日的一篇报道,无数网友也是气的牙痒痒,纷纷表示:早干嘛去了,这么多年自己没有尽过一点责任,要钱的时候自己想到儿子了....李长伟(化名)今年64岁,生活已经到了四面楚歌的境地。每个月他靠着750元的低保金勉强度日,除此之外,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他没有固定的工作,只能捡拾些破烂,卖废纸、瓶子、旧铁器之类的东西换些零钱。那点微薄的收入,加上低保金,维持着他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他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糖尿病、高血压,还有脑梗的后遗症时常让他感到头晕目眩,四肢无力。李长伟没有多少亲戚朋友,身边也没有依靠。唯一的亲人,就是那个多年未见的儿子。可就在最近,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却突然通知他,由于他有一个儿子,按照政策,他可能不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的资格。李长伟听到这个消息时,整个人瞬间愣住了。他希望儿子能尽一点赡养的责任,可李长伟根本不知道儿子在哪里,也没有儿子的联系方式。几乎没有任何线索,父子两人早已失去了联系,他不知道该如何寻找儿子,心中的无助和绝望愈加深重。在无奈之下,李长伟向媒体求助,希望能通过媒体的力量寻找儿子。在记者的询问下,才知道李长伟这么多年的遭遇。三十二年前,那时候的李长伟刚刚二十出头。年轻的他跟随感情走进了婚姻,成了一户农村家庭的上门女婿。岳父岳母待他不薄,不但没嫌弃他“倒插门”,反而把他当成亲儿子看待。妻子也是个能干持家的好女人,勤快、朴实,对他百般体贴。家里虽然条件不宽裕,但一家人过得还算温暖,生活也慢慢有了起色。可偏偏,李长伟不懂得珍惜眼前的安稳日子。他心浮气躁,不愿老老实实务农或找份稳定工作养家糊口,总觉得“打工没前途”,更没有耐心顾家。后来,他开始接触赌博,觉得在牌桌上能“翻身致富”。一来二去,他愈发沉迷,每天不是在村头的小麻将馆里混,就是跟一帮狐朋狗友四处打牌,几乎不怎么回家吃饭。妻子起初也劝过他,甚至带着孩子去赌桌前拉过他回家,但他压根没当回事。三岁的儿子学华有时候在屋里哭得撕心裂肺,他坐在院子里抽烟,也不抬一下头。孩子摔倒了,他不扶;老婆病了,他不问;家里缺钱,他更是置身事外。所有家务、育儿、田地活都压在了妻子一个人身上。日子一天天过去,妻子的心也渐渐凉了。再多的忍耐,也抵不过日复一日的冷漠和失望。最终,她下定决心提出离婚。离婚那年,李学华才三岁。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李长伟每月应支付35元的抚养费。这个金额在当时来说,并不算高,只是个基本的生活补贴。但李长伟从来没主动付过一分钱,也从没主动去探望过孩子。他觉得既然人已经分开了,孩子就“归对方了”,自己也就没责任了。从此,他断了联系,一个人到外地打零工、流转奔波,过着自由自在、不受约束的日子。这一晃,就是三十多年。而如今,当他年老体弱,病痛缠身,生活走到绝路时,才又想起那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就这样,为了保住每月那750元的救命钱,64岁的李长伟踏上了寻子之路。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解释:理论上,有赡养能力的子女,父母就不符合低保条件。可是,联系不上人,他们也无法最终定夺,只能向上级请示。派出所虽然尽力协助,但在信息如此匮乏的情况下,想要寻找一个三十多年没有任何联系的人,确实无异于大海捞针。这个故事被媒体曝光后,并没有赢得多少同情。相反,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指责声涌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很多评论认为他纯粹是自作自受,年轻时不负责任,现在老了病了,无路可走,才想起找儿子,目的完全是利己。还有网友也表示年轻时候不给抚养费,现在想要娃儿赡养可能不嘛?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一下!
生死一念间!近日,重庆一女子因感情纠纷欲跳楼轻生,她背身站在高楼墙沿边缘

生死一念间!近日,重庆一女子因感情纠纷欲跳楼轻生,她背身站在高楼墙沿边缘

近日,重庆一女子因感情纠纷欲跳楼轻生,她背身站在高楼墙沿边缘,情绪几近崩溃,稍有不慎就会坠楼身亡,情况惊险万分。最终,在其...全国各地,此类事件屡见不鲜,轻生者多因一时冲动或情感受挫,而选择极端的方式来了却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