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大仙 53 2025-04-04 21:16 文中的是理论。是理论。是理论。有些事你自己做一遍,就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鹿角大仙 回复 04-05 08:50 费用:文中通篇就是费用有人出。真能被告出?举个极端的例子,你花了1亿律师费,1亿车马费,法官能全让被告出? 送达:文中说寄过去不收就公告送达。事实这么简单吗? 文中说的是理论上最顺利的情况,但是根本不会这么顺利,如果对方用手段反制,多拖个一年半载太容易了 所以根本就不是较真不较真的问题。而是没钱没时间,根本就玩不起 8021031 回复 05-24 15:49 对啊,要证据么,其他的判决书都有律师费,就这个没有,我就得向你学习了。。。。,合理怀疑他故意不贴出来,律师就是没有[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角色换一下蛮好的。。。。。
赵二狗你飘了 52 2025-05-22 19:16 太理想化了,先说结论吧,真假参半,流程和法律条文基本是对的,但实际执行根本不可能按你想的走。这套流程就算一切顺利,你自己也极有可能搭上很多钱很多精力才能得到结果,基本可以说是不缺钱不缺闲的公子大小姐为了出口气才搞这一套。对面稍微懂点程序,给你拖个三五年才出结果,你就往里垫钱吧,没判之前啥都得你自己倒腾,还有你自己作为一个非公众人物,索赔不了太多的,甚至律师费都不够,里面要求对面全额承担律师费的想法听听故事就得了,另外再自己好好想想哪类律师愿意接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案子,你自己不拿出一笔让他心动的报酬你看看他瞅你吗?
二爷 37 2025-04-04 14:52 那如果是QQ呢,你该如何打赢南山必胜客? 老年人 回复 04-16 10:57 南山必胜客能一直赢是因为他知道打不过了就事前调解了,根本拖不到输的阶段 耳东陈i 回复 04-16 07:57 你搞错了对象 这就像两个乘客在公交车上对骂 跟公交车公司关系不大 为了撇清关系公交公司会积极提供便利
知足常乐 30 2025-04-05 00:38 别扯淡了。民事诉讼,也就诉讼费等可以要求被告败诉承担,几十块几百块,律师费还想被告付,想屁吃 某地用户 回复 05-16 07:39 原文附司法解释就是防杠,第十八条就明确说律师费算财产损失,可以要求赔偿。结果还是有人看都不看就胡言乱语。 赵二狗你飘了 回复 某地用户 05-22 19:32 里面写的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律师费”,实际是你拿着“符合国家标准的”费用去找律师根本不会有律师接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案子,极大可能是你自己要往里倒贴不少钱才能请到愿意帮你折腾、包办且有能力胜诉的律师。说白了也就是富哥富姐想出口气才这么玩。
用户10xxx97 25 2025-04-05 02:08 太理想化了,我房子租出去几年,人家不给房租而且还不搬出去,起诉就一句话,调解,人家说了,我承认欠你房租,但是我现在没钱,我也没法搬出去,法院直接拆了吧。 星空 回复 04-06 01:23 他们一出去你把门换了不就行了,哪有这么麻烦 NEW 回复 04-05 13:02 房主是谁,水电费不要钱么
六月的柿子 13 2025-04-04 20:53 我就说上网能学到真东西吧 猖狂你的梦想 回复 04-07 13:50 如果是开盒呢,那可就不算名誉纠纷了 平静~开开开 回复 猖狂你的梦想 04-07 15:02 谁告诉你开盒可以的?
就没有了呢 9 2025-04-05 09:34 说个题外话,突然发现后面的一些流程是某些小区物业会因为在现任房主这里收不到物业费,而通过以前登记的信息状告前任房主,将前房主变成老赖(有的前房主换了手机号以后根本收到消息,买高铁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变老赖了。),所以卖房后一定要在物业交接好信息,房屋买卖双方交易成交后没有在物业那里更新业主信息,物业有可能就会找麻烦到前任房主头上。
就没有了呢 5 2025-04-05 09:36 说个题外话,突然发现后面的一些流程很眼熟,酷似另外一种案件类型——某些小区物业会因为在现任房主这里收不到物业水电费,而通过以前登记的业主信息状告上一任房主,将前房主变成老赖(有的前房主换了手机号以后根本收到消息,买高铁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变老赖了。),所以卖房后一定要在物业交接好信息,房屋买卖双方交易成交后没有在物业那里更新业主信息,物业有可能就会找麻烦到前任房主头上。
专业怼口嗨 2 2025-04-05 18:14 找不到电话吗,还公告送达,还报纸刊登,谁还看报纸,法院这是跟不上时代啊 朝阳群众水军 回复 04-15 12:37 你才是真不懂了,报纸有没有人看不重要,履行法定程序才重要。 用户84xxx88 回复 04-16 08:06 那你说为啥公司印章丢了,还要在报纸上登报,银行才给换印鉴卡?一个是流程一个是广而告之。你被告看不看无所谓,我已经广而告之。你自己没看见属于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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