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无语事件又发生了!辽宁,一40岁已婚女子,在KTV看上26岁小伙,当场给小伙转账1216块示爱,还谎称自己是单身事后两人发生关系并经常幽会,女子为小伙花了8万多!
辽宁40岁已婚大姐为26岁小伙豪掷8万,结果被丈夫告上法庭,钱全得退!这哪是浪漫?分明是法律雷区踩得啪啪响!
婚姻里,单方拿夫妻共同财产给情人送钱,民法典早写明白了:配偶有权要回!
大姐以为留购物小票能防身,结果成了“越界证据”。
小伙收钱时理直气壮,退钱时哭都来不及。
——法律可不认“你情我愿”的糊涂账,大额赠与情人,就是“不当得利”。
这事儿给所有人敲警钟:婚姻不是“恋爱模拟器”,想守着家还玩刺激,最后只能法庭见光。
那些想靠“软饭”致富的年轻人也该醒了,法律的红线,真不是靠年龄或颜值就能跨的!
你觉得这钱该不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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