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男子娶了个二婚带娃妻子,十多年来将妻子的女儿视如己出,然而,10多年后男子突然离世,留下价值600多万的房产和存款。亲生儿子认为自己是老爸唯一的儿子,财产都应该由自己继承,可继母认为,自己作为妻子,自己的女儿作为养女,都有合法的继承权。双方反目成仇,法院的判决让人意想不到。 信源:《极目新闻》 湖北黄石最近出了这么一桩事,让街坊邻居们议论了好一阵子。说的是一个重新组合的家庭,因为分遗产闹到了法院。这事儿发生在八月十四号前后,在当地闹的沸沸扬扬的。 老程和姚女士是半路夫妻。他们结婚的时候姚女士带着年幼的女儿,老程有个儿子,两个孩子都还小。他们结婚这十几年日子过得还算安稳。 老程常年在外挣钱,姚女士辛苦的拉扯两个孩子也慢慢长大了。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去年夏天老程查出来得了白血病,这病来得急,到去年十二月人就走了。 他这一走,留下了一大笔家产,有房子、有存款、还有些股票基金啥的,杂七杂八加起来值六百多万。麻烦就出在这儿,老程走得突然,没留下只言片语交代这笔钱该怎么分。 这六百多万的财产,像块大石头砸进了原本平静的家。老程的亲儿子小程,态度很坚决:自己是父亲唯一的亲骨肉,父亲留下的所有东西,理所当然都该归他。 他觉得姚女士的女儿是继母带来的,跟程家没有血缘关系,根本没有资格该分走程家的财产。 姚女士这边,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作为老程明媒正娶的妻子,夫妻共同财产里本就有她的一半。 更何况老程生前对女儿百般疼爱,跟亲生女儿一样对待,从小学开始,老程就陪着她写作业,后来送她上大学,连毕业找工作都帮着操心。这十几年的养育之情,早已胜过亲生的。 两边各有各的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家里的气氛越来越僵。姚女士只觉得心里委屈,只好把继子小程告到了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法院接手这个案子后,首先要判定姚女士的女儿到底有没有资格继承继父老程的遗产? 法官们仔细调查了情况。发现自从姚女士带着女儿嫁过来,老程确实一直把姚小某当亲生女儿养。 不仅负担了她的生活费和学费,在学习和人生规划上也尽心尽力。更让人动容的是,在老程生病卧床的最后半年里,一直是姚女士母女俩守在病床前,端茶送水,悉心照料。 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包括配偶和子女。而这个“子女”,不仅仅指亲生的孩子,也包括养子女,以及那些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什么叫“抚养关系”?就是继父母实实在在地承担了抚养教育继子女的责任。姚小某和老程之间,正是这种关系。 法官在调解时,掰开揉碎地跟小程讲道理:“你看,你父亲养了姚小某十几年,从她上学到工作,吃的穿的用的都是你父亲出的钱。 你父亲生病那会儿,也是她们母女俩在床前伺候。这份情谊,这份付出,法律是认的,这继承权她确实有。” 法官也转头劝姚女士母女俩:“小程刚没了父亲,心里也难受,咱们也体谅体谅他。”这话说得在理,两边听了,态度都缓和了不少。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都退了一步,达成了协议:姚女士和女儿姚小某母女俩,总共分得一百三十七万元的遗产,剩下的归小程继承。 这个结果虽然比不上严格按法律条文算出来的数字,但好歹是双方都点头接受的。 它既承认了姚小某作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女应有的权利,也照顾到了小程作为亲生儿子的感受,更重要的是,给这个曾经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重组家庭,保留了一份体面,没让亲情彻底撕裂。 这个案子判下来,给很多类似的重组家庭提了个醒。法律看重的是实实在在的付出和关系,血缘固然重要,但十几年的朝夕相处、养育之恩,同样会被法律看见和认可。 它也提醒我们,人生无常,有些事情还是早做打算好。如果老程生前能抽空立个遗嘱,把身后事交代清楚,或许家人之间就不会闹到这一步。 那一纸遗嘱看似简单,却可能是留给亲人最后的、也是最深的关爱,它能护住那份来之不易的亲情温度。
湖北黄石,男子娶了个二婚带娃妻子,十多年来将妻子的女儿视如己出,然而,10多年后
史面的楚歌
2025-08-21 07: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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