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小区里的狗随地大小便,男子住一楼苦不堪言,于是把火腿肠掺了毒投在草坪里,结果一只泰迪吃了以后口吐白沫挂掉了。狗主人悲痛欲绝,怒告男子赔偿10万,但法院的判决让狗主人傻眼了! 高淳区的蔡某(化名)养了十年的泰迪 “可乐” 没了。去年3月8号下午,他牵着狗在小区遛弯,狗虽然拴了绳却没戴嘴套。 路过92栋附近草坪时,“可乐”钻进草丛扒拉了一阵。回家后没多久就开始抽搐、吐白沫,连夜送医还是没保住。 直到4月24号,“可乐” 因肝肾衰竭离世,光治疗费花了46061.98元,火化费2699元,前前后后快五万。 江宁区王女士家一岁多的 “团团” 也遭遇了同样的悲剧。晚上在小区凉亭附近,狗叼了根火腿肠,很快就中毒身亡。 两只狗的死,都指向了小区里的 “毒火腿”。高淳的毒火腿是92栋业主陈某放的,他住一楼带小院,本想种种花。 可小院成了宠物狗的“公共厕所”,狗尿味重得他连窗户都不敢开。找物业反映多次,只换来业主群里的提醒。 去年2月,陈某在连廊贴了警告,说再乱尿就放掺异烟肼的火腿肠,业主群里也发了,起初还有用。 后来大家又不当回事,今年3月8号,他做了六根毒火腿,扔在了90栋和92栋北边的草坪上。 江宁的毒火腿是张师傅放的,楼下绿化带总被狗尿弄脏,物业不管,去年8月他买了异烟肼拌进火腿肠,放在单元门口绿化带和凉亭石桌上。 蔡某3月11号就报了警,警方调了监控,也找到了陈某扔的火腿肠,最后却以 “证据不足” 没处罚陈某。 王女士报警后,警方也只是批评教育了张师傅,没立案。俩人只能起诉投毒者和物业,索赔都接近10万。 可法院的判决让他们傻了眼,俩案子的诉求全被驳回。核心原因是 “谁主张谁举证”。 法院说,蔡某遛狗经过湖边跑道,没法证明 “可乐” 的死就是吃了陈某的毒火腿,不能排除别处误食的可能。王女士也拿不出铁证,证明 “团团” 吃的就是张师傅放的火腿。 至于物业公司,法院查明高淳和江宁的物业都有日常安保巡查、保洁,还经常宣传文明养宠。事发后也配合警方调监控、排查,已经尽到义务,不用担责。 这事儿在网上吵得厉害,有人骂陈某和张师傅缺德,异烟肼要是被小区小孩捡了吃,后果不堪设想,这是危害公共安全。 也有人替他们说话,被狗尿困扰那么久,物业又不管,换谁都可能忍不住。 其实杭州以前也有类似的事,业主因绿植被狗破坏投毒,最后不仅赔钱,还因危害公共安全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比来看,南京这两位投毒的业主算运气好,没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异烟肼本是抗结核病的处方药,对人体也有风险,过量服用会导致抽搐、昏迷,甚至死亡。 这事儿本来能避免,要是物业早点装监控覆盖绿化带死角,设几个宠物公厕,建立矛盾调解机制,陈某和张师傅未必会走极端。 要是蔡某给“可乐”戴了嘴套,王女士看好 “团团”,悲剧或许也不会发生。 养狗是个人自由,但牵绳、戴嘴套、清粪便这些义务得尽到。遇到矛盾维权没错,可必须走正规路子。投毒看似解气,实则危险,万一伤到小孩或其他动物,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网上说法不一,有人说投毒肯定不对,再生气也不能拿公共安全冒险。也有人说狗主人有责任,没戴嘴套、没看好狗,索赔输了也是因为没掌握关键证据。 还有人吐槽物业,表面做了宣传巡查,实际没解决根本问题,才激化了矛盾。说到底,邻里相处得互相体谅。养狗的守规矩,受影响的走合法途径维权,物业真抓实管,才能避免这类悲剧。 你觉得这件事里,养狗人、投毒者和物业,谁的问题更大?遇到小区狗乱排泄的情况,该怎么解决才好? 信息来源: 济南日报・爱济南《宠物狗中毒身亡,有邻居曾投放含异烟肼火腿肠!狗主人起诉邻居及物业索赔近 10 万元被驳回》
江苏扬州一商店门口,女子正要离开,突然余光瞄见墙边拴着一排狗。“怎么把狗全拴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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