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借了3万元用于赌博,利息高达每日600元。由于男子到期后没钱还,遭到债主持刀刺伤了手指。男子一怒之下,无视债主的撕扯,持早就准备好的刀具,对债主的上半身持续捅刺,后债主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男子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但公诉机关却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来源:深圳新闻网) 据悉,刘某是个彻头彻尾的赌徒,他为了赌博,不惜向多人借高利贷,但又没钱偿还,所以经常遭到多位债主的追债,可是刘某仍不愿意戒赌。 2024年8月3日,为赌钱刘某向张某借了3万,而张某提出的利息高得离谱,竟然要每1万元需支付每日200元的利息。但是刘某为了赌博,还是咬着牙借了。 到了还款日,刘某根本拿不出钱,张某开始频繁催债,不仅找刘某还去骚扰他的家人。 同年10月29日,张某带人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刘某,甚至在刘某家门口蹲守。 为了家人的安全,刘某无奈选择了报警,而民警一来,张某等人就离开了。 但是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于是刘某就找张某协商,希望张某再宽限些时日。可张某坚决不同意。 期间,刘某的另一位债主薛某找了过来,他看到刘某后立即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对着刘某就是一顿暴揍,因为刘某一直在躲着他不还钱,让薛某找得十分辛苦。 之后,刘某为了安全起见,便买了一把单刃刀放在摩托车的后备箱内。 在2025年1月26日,过年前的几天,刘某感觉张某等债主会再次来催债,所以他把单刃刀随身携带,以防不测。 果不其然,当晚8点左右,张某打电话约刘某见面,刘某将自己的位置告诉了张某,没一会儿张某便开车接上了刘某。 期间,二人因为债务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张某一气之下踩下刹车,然后从扶手箱内掏出一把刀,向刘某刺了过去。坐在副驾驶的刘某慌乱之下用手抵挡,结果导致右手大拇指被划伤。 张某见刘某受伤,继续发动了车辆,而刘某要求张某立即给他找药店或医院,要包扎一下伤口。 张某没有同意,还一直辱骂刘某,甚至多次威胁刘某。而刘某也不甘示弱,和张某对骂了起来。期间,张某再次拿起了刀。 刘某见状吓得也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刀,更快一步的刺向张某,随后打开车门就要跳车,谁知被张某死死拽住衣服。 张某立即把车停了下来,但没想到刘某的力气很大,直接将拽住他衣服的张某整个人都拖下了车。 此时的张某狼狈不已,但他还是死死拽住刘某的衣服不放。刘某见状拿起手中的刀,对着张某的上半身连续捅刺,直至张某倒在地上。 这下刘某害怕了,他担心闹出人命,于是立即报了警,还叫了救护车。当晚11点左右,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警方以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将案件移交公诉机关提起诉讼。 但是刘某的辩护人却认为,张某先持刀捅刺的刘某,刘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本案,部分网友认为刘某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张某先拿刀刺伤了刘某的手指,如果刘某不反抗,说不定就会被张某杀死。 但也有部分人认为,张某伤人的行为在下车前,下车后没有伤人的行为,所以刘某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 那刘某的行为到底该如何定性?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正当防卫的关键因素包含了不法侵害行为进行时,为了对抗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反击,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本案中,张某在车内持刀刺伤了刘某的手指,这个不法侵害行为已经成立,且持续进行着。此时刘某持刀反击捅刺张某,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但是在张某被刘某拽下车后,张某是否手持刀具,是否对刘某有继续加害的可能,是重要的考虑因素。 如果张某下车时,没有再拿刀具,而是徒手拽住刘某的衣服,那刘某手持刀具捅刺张某,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 但如果张某下车时还拿着刀具,并且准备对刘某实施捅刺,只是被刘某先捅了而已,那刘某的行为仍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因此,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需要结合进一步的证据来加以证明。 目前,刘某的辩护人已经提交了辩护意见,正等待开庭审理。 对于本案,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实为贵
一个烂赌鬼,一个高利贷,死有余辜!
平凡兔
挺好,双杀。一个人的高利贷团伙,必然结局,成不了几年。起码合作催收公司。
平凡兔 回复 11-06 23:00
他有脑子估计没借;高利贷跟鸡一样,都是爽一下,患无穷,挡不住有人喜欢有人护。
林哥 回复 11-07 04:39
放高利的同时也必然想到风险了吧,3万块一天600的利息,除了赌徒很少有人敢借,如果赌没了怎么还,这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
shiyiwang01
少了2个祸害,依法判决就行
用户12xxx80 回复 11-06 21:51
赞同
不看回复
狗咬狗最爽,它捅死狗,它死刑。于国于民都是双赢。
北风呼啸
一个放印子钱,一个烂赌鬼,一下清除了两个人渣,双喜临门!
用户13xxx46
张某就该死,放高利贷,逼到别人没活路,还带刀催别人,活该,
平平淡淡 回复 11-06 16:24
二个都不是好东西,二败俱伤,社会少了二个渣滓!
曹賊 回复 11-06 22:39
好搞笑,你以为这赌狗是好人?
静月吟风
放高利贷其实风险很大,因为欠费钱的都是大爷,你打了他有可能坐牢,你不打他钱又收不回来,所以还是做正当生意好。现在黑恶势力也不好做。
用户11xxx44 回复 11-06 07:45
放给那一无所有的最可怕,有些高利贷是有抵押物的,
周福林
都不是什么好鸟,没一个是无辜的!
用户10xxx45
防为过当了
LY 回复 11-06 09:10
赌是万恶之源!借款用于赌博 其本身就已开始实施犯罪,导致最后不还钱还杀人!!!
不忘 回复 LY 11-06 13:10
你知道人家赌,你还借[微笑]
天行健
赌徒固然不是什么好东西,放高利贷的也不是好人,狗咬狗,死了就死了,免得祸害下一个人。
渐行渐远 回复 11-06 14:49
其实吧,就算不是高利贷,去收赌鬼的债,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风险。(一个啥也没有的人,你去逼他,不被咬才怪)。赌鬼Vs高利贷 都有取死之道
用户61xxx19
3万一天200。。就算是单利一年都73000。。利息突破了200%。。他比高利贷还高利贷吧
边缘 回复 11-06 15:39
你没算利滚利。
该忘就忘 回复 11-06 16:14
高利贷不是还有利滚利吗
用户10xxx01
这种人渣,应该重判
用户14xxx56
张某确实过份了,刘某确家输光了没钱还债请求拖迟还债张某不答应不说还用刀杀伤刘某,而且刘某被杀伤后都下车逃走了但张某仍然紧追不放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是当事人刘某都应该想到张某正追杀自己为了保命只能反抗了所以我认为是正当防卫。
用户10xxx57 回复 11-06 18:06
诚信第一,没有诚信的都是人渣,为人渣辩护的也是没诚信的同类人!
67895
一般人都觉得这是防卫过当,至于最后怎么判,看法官的考量角度!
老林
敢搞高利贷的死多点[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用户47xxx32
两个都该死
岸边的光
如果一件违法事件是因为前一件违法犯罪行为而引发,那么前一件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被严厉追究,此事件张某违法放高利贷并进行暴力恶性催收引发了致死伤害,这是本质上的恶劣属于罪大恶极犯罪 ,决不能轻判
岸边的光
如果一件违法事件是因为前一件违法犯罪行为而引发,那么前一件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被严厉追究,此事件张某违法放高利贷并进行暴力恶性催收引发了致死伤害,这是本质上的恶属于罪大恶极犯罪 。刘某被高利贷侵害本身是受害人,这是对高利贷犯罪的防卫反击,事后有叫救护车说明本质上并无恶性动机
用户16xxx69
以“龙哥案”为例证参考,此案属正当防为。刘某的人身和生命正在受到张某的不法侵犯和威胁时刘某为了避险而下车脱离张某持继加害的过程中才予以反击。刘某的行为归属于法律要求中“正当防卫”的条款构件。
用户13xxx51 回复 11-06 23:27
赌徒是自己带刀的吧
用户15xxx92
一举两得,双喜临门
完颜阿骨打
从民间理解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是不是高利贷,是你自己烂赌借钱使然,还身上备刀,催债人是为了让你还钱而动刀,债权人主观上不存在要夺他性命的意愿,这怎么算都不能算到正当防卫上。
用户11xxx40
一万块钱一个月200利息不高吧,微粒贷跟借呗好像也是差不多这个利息
用户11xxx40 回复 Lg502 11-06 15:51
没注意看。一天两百。拿什么还咯
Lg502 回复 11-06 15:30
一天200
大黄蜂
不用审,两个都是该死鬼
以诚相待
为啥不处理高利贷?
用户16xxx69
“龙哥案”是龙哥在脱离逃避中被电工追着十几米持续“捅刺砍”而死亡。而此案中是刘某在脱离避险中反击才使张某受伤当时且有主动报警和呼叫120的行为。
Нz〇 .
感觉这种判不了正当防卫,自己带刀的,有预算伤人,而且连续突刺,一瞬间的想法就是做了对方。而对方仅仅伤了他一根手指,说不定是他自己划伤自己的,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单凭他自圆其说
用户94xxx78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用户15xxx12
提前买刀就不会有正当卫的,肯定会判过度防卫,刑期7年内
老程头
就凭两个人平时随身携带刀具,肯定都不是好东西
听听音乐
好!必须保护黑涩会,不要问青红皂白(虽然他是个赌徒),毙了完事,黑涩会会打点大家的。
用户75xxx77
干死他就对了
八爪魚。
一个人放高利贷也敢要这么高的高利贷?这不找死吗?
人在旅途
都不是啥好人,全部入狱,放高利贷,赌博都是打击对象
pfhu
杀死一个高利贷,也挺好
风雨同伴
请这个律师也是废了,混吃混喝的,怎么可能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你只能从轻罪方面辩护,最后告诉你,正当防卫这个东西前题是受到不法侵害的主体构成的首要条件,你借钱不还,那怕他是大窿,也预知到会产生些后果,法律不保护大耳窿也不支持你,你杀死人了怎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麦o子
挺好 对社会是双赢[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墨镜][墨镜]
用户18xxx38
除恶务尽 。俩个祸害,死不足惜。
晚上偷偷登陆太阳
每个法官判罚不一样,为何不用Al判呢?
用户14xxx21
这故事两个都该死。但现实想得到正当防卫判定,别人先打你你还手必须连贯性搞定对方
jlspng
属于正当防卫,国家命令禁止上门讨债,债主身上有刀具已经对人进行了伤害
文哥
最好俩人豆S掉[doge]
勤俭节约
这个家搞得不象样了
我爱阅读
两个都该死
一丝涟漪
挺好,都不是好人,法律为了这种人就是浪费资源
大漠苍狼
这些人都死了这世界就太平了
只为正义
不同情那个赌徒,我只想问那个放高利贷的团伙都抓了没有,取缔没有?
十一分钟叫不停的火车
为民除害,只有黑社会才放高利贷
平安是福
这是放高利贷好处,该死
算盘
对于这种赌徒手上还有人命的,直接判死刑就行
KO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碧海云天
一石二鸟一箭双雕
雄鹰
这也许是个例吧
摆渡岁月
两种人都不是好鸟
用户78xxx43
利国利民的双杀。
神通广大
赌博场上哪有冤死的鬼
难忘绥德
都不是好东西!一个被杀一个枪毙,完美!
用户94xxx16
最多坐几年就出来了
用户10xxx78
赌钱常见,赌命的少见
举头望明月
我们自己认为的带刀防身,在法官眼中极有可能变成蓄谋已久………
ZhouYJ0312
都tmd不是好人!狗咬狗一嘴毛
行者
为了社会安宁,两颗花生米解除一切烦脑
用户10xxx32
好👌
用户15xxx69
会不会债主有保护伞,因为很明显就是债主违法,
古古怪怪
我一亲戚借出几百万赌债,现在本钱都收不到
林立沛
死得其所
伍伟秀
害人害己的活教材!
用户15xxx01
所以钱不能多借
红尘仙
渣打渣,一起死吧!
旋律
活该
陈兆亿
两个都太好了那个判死刑没有?
用户44xxx35
借钱不还,哪来的正当防卫
用户25xxx87
双喜临门
用户10xxx43
最好大家团灭,一个大超自己与敌人同归于尽就天亮了
为爱敢红名
收这种钱最少要有枪才行,而且最少要3个马仔去。不然都有可能没命花这种钱。
巫其政
这就是一个最好的结局,一个进去了,一个走了,免得再祸害他人
用户10xxx41
俩都是老天凑一起的因果!
黑色幽默tm
少两个祸害 今晚必须去洗脚
用户10xxx75
都不是好东西,都该死!!!![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牛仔很忙
这案就该交给南京法宫,提前买刀,蓄意谋杀,枪毙。
猫呵呵
都不是好人 阎王一起带走
违规名称10086
挺好的,算是互相除害了
jxb
没好货,都该灭[敲打]
海滨拾贝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债主持刀伤人合法…?被迫自卫竟然是有准备…?呵呵
用户10xxx54
杀得好[作揖]
用户10xxx04
这两个都该死,剩下这个就叫审判机关依法判处其死刑得了,为社会除害。
dahai9967
放高利贷的归宿,必然的结局!!!
用户10xxx09
赌鬼和高利贷都不是好人,迟早会遭报应
我的北国之旅
这种放高利贷的死啦也不多。活该
放弃曾经我带你走
放高利贷的杀死的,我赞成
用户13xxx58
赌狗杀了放高利贷的呵呵,✓咬✓谁死了都不亏。
吉利
高利贷被杀,活该,赌鬼偿命也应该。
大蒜头
民间高利贷都是社会混子在放,多带走这些人还能为民除害[滑稽笑]
迷路的兔子
一个赌鬼,一个高利贷,好好好
用户10xxx74
杭州这边是1000块钱15块的日息
不变的旋律 回复 11-06 12:40
他借3万,一天利息也要450。一年也要450*365=164250。这是要赶人上绝路的节奏。
用户10xxx74 回复 不变的旋律 11-06 12:49
不然呢
用户17xxx55
马云的也是10000元/利息200
用户10xxx96
死了可好的天天赌博
用户14xxx64
防伪过当
用户10xxx56
这人借钱不还,言而无信,应当诛三族!!
用户10xxx36
还有高利贷多人没事这都不查
宝儿
烂赌鬼,放高利贷的都应该打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