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老伴不在了,两个儿子为都把家安在了外地,平时很少回老家探望。后来大妈老了,行动不便了,两个儿子都不愿意把老人接到自己家。无奈之下,大妈只有跟自己的闺女一起生活了16年。 如今,大妈的老房子拆迁,得了120万拆迁款,大妈给闺女80万,自己留40万养老,两个儿子1分不给。 大家觉得,大妈这样做合理吗? 如果折迁房子是大妈和逝去老伴的共同财产,那120万大妈有60万,大妈老伴也有60万。大妈老伴这60万按照法律上讲应该是遗产,这60万大妈、女儿、二个儿子应各得25%,也就是每人15万。当然,大妈自己的60万加上从老伴这里分的遗产15万共计75万,大妈有权自行处置。 钱财跟着缘份走,这两个儿子与母亲缘份已尽,不需要留恋他们,女儿尽心尽力,闺女长期照顾老人付出大量精力财力,补偿合情合理。理应如此,老人是人间清醒之人一一智者 以分配款体现对尽孝行为的鼓励,引导良好风气,大妈是清醒的大妈,是明智的大妈!做的很好非常正确!为大妈点赞点赞点赞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