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公开呼吁! 要求北大法学院公开外国学术捐款项目,这把火可烧得旺!依我看,不光北大,所有接受国外政府或非政府组织资金的学校、个人都得公开。 美国和俄罗斯都有外国人代理法案,把接受外国人资金纳入监管,咱为啥就不能借鉴? 项立刚的呼吁能迅速引发全网热议,核心是戳中了大众对学术领域境外资金透明度的关注。这些年国内高校与境外机构的学术合作越来越频繁,资金往来也日趋密切,部分项目因信息不公开,已多次引发公众对学术独立性的质疑。北大法学院作为国内顶尖法学研究机构,其学术立场和研究方向本就备受关注,境外捐款项目的透明度问题被提出后,自然成了舆论聚焦的引爆点。 先看境外资金进入学术领域的现实背景。全球范围内,高校接受境外捐赠本是常见现象,不少资金确实用于推动基础学科研究、国际学术交流等正向领域。但不可忽视的是,部分境外资金带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倾向或利益诉求。有学术监管领域从业者透露,曾发现某境外非政府组织通过捐赠,要求合作高校将特定议题纳入研究范畴,且研究结论需贴合其预设立场,这种隐性干预已触碰学术独立的底线。 美国和俄罗斯的相关法案,其实早为我们提供了监管范本。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要求,接受境外资金并从事相关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必须依法登记并公开资金来源和用途,未登记的将面临严厉处罚。俄罗斯的《外国代理人法》则进一步明确,接受境外资金且从事影响国家内政活动的组织,需被标注“外国代理人”身份并接受严格监管。这两部法律的核心逻辑,都是通过强制公开和监管,切断境外势力利用资金干预本土学术、舆论的渠道,且已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 国内目前并非没有相关监管规则,现有法律和政策已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高校接受境外捐赠等作出框架性要求。但问题在于,部分规则的细化程度不足,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监管覆盖面不全的漏洞。比如高校境外捐款项目,往往仅在内部财务系统登记,公众无法查询具体的资金流向和使用用途;部分个人学者接受境外资金开展研究,甚至未纳入学校统一监管,形成了监管盲区。 公众对境外学术捐款公开的诉求,本质是对学术独立性的捍卫。学术研究本应秉持客观中立立场,若研究项目的资金来源带有特定利益捆绑,其结论的公正性就可能受到影响。曾有某高校学者发表的涉外领域研究报告,因背后存在境外机构资金支持,其结论被质疑偏向资方立场,最终引发学术圈和公众的双重争议。这类事件反复发生,让大家意识到,资金透明度是学术独立的重要前提,没有公开透明的监管,就难有纯粹的学术研究环境。 也有部分声音认为,过度强调境外资金监管会影响国际学术交流。这种担忧并非没有道理,但监管与交流并非对立关系。合理的监管规则,能过滤掉带有干预意图的境外资金,保障正常学术合作的纯粹性。比如可建立分级公开制度,对用于基础学科研究、无附加条件的境外捐款,简化公开流程;对涉及敏感领域、有明确附加要求的资金,则实施严格的全流程公开和监管,既不阻碍正常交流,又能守住学术底线。 还有观点指出,除了高校和学者,部分智库、媒体机构也存在接受境外资金的情况,这类主体同样应纳入监管范畴。毕竟学术领域的境外资金干预只是表象,其最终目的往往是影响社会舆论和公共决策,只有实现全领域的监管覆盖,才能从根本上筑牢防线。 学术领域的境外资金监管本质是守护学术独立与国家利益,建立完善的公开和监管体系是平衡国际交流与本土安全的必然选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