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男子参加朋友聚会,在酒桌上认识了一女子。期间两个人频频眉目传情,男子见有戏,就给女子转了1500块钱,吃完饭俩人就去了酒店开房。谁知男子正准备做点什么,却遭到女子的强烈拒绝,男子被迫放弃。岂料女子耿耿于怀报了警,虽然男子投案自首,还是被检方提起公诉,法院这么判! 收了1500块、跟着进了酒店,就等于愿意发生关系吗?太原杏花岭区法院的庭审现场,郝某的这句辩解,让旁听席上响起一阵细碎的议论。 2025年1月的太原正值寒冬,郝某应老乡邀约,去城中村的一家小饭馆聚餐,刚坐下,老乡就拉过邻座的刘某介绍:“都是咱吕梁老乡,以后多照应。” 刘某笑着点头,给郝某倒了杯黄酒,指尖碰到杯沿时轻轻抬了下眼。 那天郝某喝得尽兴,刘某也不时搭话,聊起家乡的习俗时两人频频对视,桌角的花生壳堆了半碟,席间有人打趣:“小郝、小刘,看着挺投缘啊。” 刘某没反驳,只是抿着嘴笑,郝某心里顿时活络起来,凌晨一点多,饭局散场,冷风裹着煤烟味吹过来。 郝某瞅着其他人走远,赶紧掏出手机给刘某转了1500块,附言“买点热饮暖暖身”。 刘某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几秒,抬头冲郝某晃了晃手机,发过来一个购物链接,是块售价两千多的女士手表,配文“看了好久,一直没舍得买”。 郝某攥着手机的手都有些发热,觉得这是对方默许的信号,当即说,前面有家酒店,进去坐会儿避避寒? 刘某犹豫了一下,裹了裹羽绒服,跟着他走了进去,开房时,前台抬头瞥了两人一眼,郝某心里的底气更足了。 可刚推开房间门,郝某刚伸手想去揽刘某的腰,对方突然像被针扎到似的跳开,背靠在门板上,声音发颤,你别过来! 郝某脸上的笑僵住了,我给你转了钱,还答应给你买表,你这是啥意思? 钱我明天退你,表我不要了!刘某手指抠着包带,指节都泛白了,我就是觉得老乡亲切,没想别的!郝某觉得自己被耍了,酒劲上来也来了脾气,上前一步抓住刘某的胳膊。 刘某尖叫着挣扎,胳膊上很快被抓出几道红痕,她抬脚踹在郝某膝盖上,趁对方吃痛松手,抓起包就往门外冲。 郝某愣在原地,看着散落一地的外套和慌乱中掉在地上的手机,酒彻底醒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半小时后,派出所的电话打了过来,原来是刘某报警了。 第二天一早,郝某揣着户口本,自己去了派出所,我以为她收了钱、跟我去酒店,就是同意了,面对民警的询问,郝某耷拉着脑袋,她一反抗,我就停手了,真没敢再怎么样。 案卷送到检察院后,检方很快提起公诉,指控郝某涉嫌强制猥亵罪。 庭审时,辩护律师拿出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两人是同乡,前期有暧昧互动,刘某收了钱还发礼物链接,作为成年人,她应该能预见后续可能发生的事,存在一定过错。 但公诉人当场出示了关键证据:刘某的伤情鉴定报告,以及酒店走廊监控里她慌张跑出房间的画面。 暧昧不等于同意,金钱往来更不能成为强制他人的理由,公诉人强调,刘某的反抗从语言到行为都很明确,郝某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她的意志。 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郝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但考虑到他主动自首、认罪认罚,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判决结果上网后,评论区吵成了两派,但平心而论,刘某收下大额转账、发送礼物链接的行为,确实容易引发误解,这是她处理人际关系的不妥之处。 但法律的底线,从来都是“不侵犯他人”。 郝某的悲剧,根源在于他的“认知偏差”,把异性的暧昧信号、金钱的付出,都当成了突破边界的“筹码”,却忘了最基本的尊重:只要对方说“不”,就必须停手。 那场寒冬里的聚会,本可以止步于“老乡相识”的缘分,郝某的一时冲动,换来了案底和缓刑考验期;刘某的模糊边界,也让自己经历了惊魂一夜。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了警钟:两性交往里,没有什么“理所当然”的默契,也没有“收了好处就得顺从”的道理。 所谓的边界感,就是哪怕酒过三巡、氛围再好,也得等对方清晰地说“好”;哪怕付出再多、觉得再“有戏”,对方说“不”时就得立刻停手。 毕竟,“我以为”从来不是犯罪的借口,任何冲破边界的冲动,最终都要付出法律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