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称男孩餐馆内死亡未被立案:本案中可能存在什么犯罪行为? 家属称男孩餐馆内死亡未被立案!近日,家属接受采访时称,13岁男孩于2023年1月9日在一家餐饮店内被烫伤致死。小孩父母智力残疾,在这家店帮忙干活约14年。当时男孩想要逃跑,但被餐厅老板女儿强行拉进店内,第二天早上发现男孩死亡! 餐馆老板称男孩感冒致死,但男孩父母发现男孩浑身是伤要求尸检。尸检报告明确死因为“四肢烫伤伴挤压综合征致急性肾衰竭、休克死亡”,医学分析指出大面积烫伤会导致体液流失、器官衰竭,与感冒病理无关。家属称男孩体表烫伤面积超80%,目前一直没有立案。家属称男孩餐馆内死亡未被立案律师来帮忙北京刑事律师 1. 餐馆老板等人或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 首先,根据前述尸检报告来看,男孩大概率不是死于感冒,根本还是死于大面积烫伤。那么,若是餐馆老板等人确实存在强迫男孩劳动的行为,且在强迫其劳动过程中对其施加虐待行为导致该结果,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但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行为人通常没有直接故意,而是出于过失。 另外,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实施了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且该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伤害行为可以是使用暴力、器械攻击,也可是烫伤等其他方式。前述案件中,若受害者是因为餐馆老板等人故意烫伤,最终导致死亡结果,则餐馆老板等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最后,还需补充的是,若是男孩是在餐馆中自己不慎烫伤导致该结果,餐馆老板等人还是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等。 2. 司法人员或可构成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等 若前述案件中确实存在犯罪行为,但至今涉案人员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相关司法人员便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等。 所谓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前述案件中若是确实存在犯罪行为,至今涉案人员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相关司法人员并未履行职责,严重破坏刑事追诉制度的公正性,其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徇私枉法罪,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或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以及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前述案件中若确实存在犯罪行为,并且相关办案人员还存在包庇涉案人员行为的话,则相关办案人员可构成徇私枉法罪。 总的来说,目前该案件引发网络广泛关注,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清案件事实,给孩子家属和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