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银行输了!”大连,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

绾玉说 2026-01-18 09:26:04

“这次银行输了!”大连,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要被拍卖……女子:“我真金白银买的房子,怎么会被拍卖?房子没了,我们住哪里?” 试想一下,当你结束一天的工作拖着疲惫身躯回家,却赫然发现自家大门上贴着法院的拍卖公告,内心会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大连的孙女士便不幸撞上了这出荒诞剧。早在2015年,她便豪掷127万元全款购入房产,在此安居近十载,然而不动产权证书迟迟未能到手,房子反倒先一步成了银行待拍卖的抵债资产。 更令人咋舌的是,遭遇此劫的并非孙女士一人,整个小区竟有61户业主集体“中招”。这一切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猫腻与黑幕?全款购置的安乐窝,缘何沦为银行抵押品? 回溯至2015年,孙女士掏空了家中积蓄,凑齐127万元在大连高新园区全款拿下一套商品房。在签订合同时,她再三确定:“房屋有按揭吗?”彼时,销售人员满脸笃定,胸脯拍得砰砰作响,信誓旦旦地应承道:“绝对没问题!”孙女士拿到钥匙后,满心欢愉地着手装修并入住新居。时光悄然流转,这一住,竟已接近十个春秋。 期间她屡次催促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总是以“手续还没走完”为由进行推脱搪塞。直到2024年年底,一纸法院执行通知书贴到了家门口,残酷的真相才浮出水面——原来,早在她购房之前,开发商便已将这套房产抵押给银行,换取了高达3亿元的贷款。现在,地产商无法偿还债务,所以银行打算将她的房子卖掉,来弥补这个缺口。 更具魔幻色彩的是,当孙女士将拍卖公告转发至业主群后,群内瞬间炸开了锅:足足61户人家,竟然同一时间收到了内容一致的通知!这些业主无一例外都是真金白银全款买房,有的入住时间甚至比孙女士更早。 结果开发商如同施展了障眼法,将已售出的房产再次转手抵押。如今售楼处早已人去楼空,开发商负责人要么关机失联,要么言辞闪烁。反观银行,回应甚是干脆:“我行抵押登记在购房合同之前已办妥,程序合规合法,自当依判决行事。 这番话乍听之下似乎合规,但细细琢磨却极不合理——房子明明已经出售且收取了房款,为何还能再次被拿去抵押?这不就是把人家的东西都送到当铺里去换钱了么? 让我们来深度复盘一下整个操作流程:2015年,孙女士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全款,开发商顺利入账127万元。几乎在同一时间节点,开发商将同一批房源抵押给银行,又套取了3亿元贷款。 这表明,开发商凭借同一批房产,既搜刮了购房者的现金,又骗取了银行的资金,巧妙上演了一出“一女二嫁”的戏码,手段不可谓不高明。待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卷款跑路,银行便手持抵押合同诉诸法院,要求拍卖这些早已烟火气十足的民宅。倘若拍卖真的执行,孙女士这127万元的血汗钱瞬间就会打水漂,居住了十年的家园也将化为乌有。 再将目光转向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在审批这笔高达3个亿的抵押贷款时,难道不该实地核查一下这61套房产的真实状况?是空的还是已经住人了? 难道连最基本的尽职调查都未曾开展吗?这仅能表明,银行审核流程或许只是徒有其表、流于形式,在实际操作中仿若空中楼阁,并未发挥应有的实质效用,近乎形同虚设。要么就是明知房屋已售却依然违规办理抵押,与开发商达成了某种不可言说的默契。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银行都要承担责任。 孙女士将所有证据搜集整理——包括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历年物业费缴纳记录、装修合同,以及与开发商交涉的聊天截图,正式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她的诉求逻辑清晰有力:自己全款购房并实际居住近十年,这份生存居住权难道不比银行的抵押权更为优先? 法院经审理后,精准锁定了三个核心事实:首先,孙女士在法院查封之前便已签订合同并付清全款。其次,开发商早已经完成了房屋的交付流程,自交付后,孙女士便一直实际占有并使用该房屋至今。 第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倘若购房者同时符合“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当地无其他住房、已付清全款”这三大严苛条件,其权利足以对抗抵押权人的强制执行。 最终判决一锤定音:终止拍卖程序,确认孙女士对涉案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更为大快人心的是,本案高达16230元的案件受理费也全部由银行承担。这一局,银行输了。 接到判决书的那一瞬,孙女士悬空数月的心总算落回了肚子里。但她并未就此松懈,而是乘胜追击向法院提起诉讼,强烈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并赔偿因产权纠纷所引发的各项经济损失。 至于那些妄图依靠“一房多卖”、“一房多押”空手套白狼的开发商,以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银行,此次判决已给出了明确回击: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绝不是你们随意提取利益的提款机。真金白银买的房子,谁也别想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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