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 有些人天生恶种, 就不配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29年前qj嫂子未遂的

爱吃瓜的砂砂 2026-01-20 20:56:18

事实证明, 有些人天生恶种, 就不配有重新做人的机会! 29年前qj嫂子未遂的田某明,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仍判处他死缓,法院认定他系累犯但以非必须立即执行为由未判死刑。 1996年,田某明持刀强奸亲嫂子赵女士未遂,数日后追杀未果。 2002年刑满释放后,蓄意报复赵女士,持刀闯入其家中行凶。见义勇为村民刘铭富阻拦时被刺死,赵女士身中多刀致轻伤。 田某明潜逃20年毫无悔意,2022年落网后庭审中仍诬陷刘铭富是赵女士推向刀尖。 我实在不明白,这样的人,为什么一再给他犯错的机会,难道受害者的血泪,在某些冰冷的条文面前,就轻如鸿毛吗? 一次作恶是歹毒,二次行凶是疯狂,潜逃二十年是泯灭人性,庭审上颠倒黑白更是丧尽天良!这样的累犯,哪一点配得上“非必须立即执行”? 见义勇为的刘铭富,为了保护邻居惨死刀下,他的家人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赵女士二十多年活在恐惧阴影里,身心俱疲,公道却迟迟不到! 恶种就是恶种, 别指望他能回头是岸!法律的底线,难道不是守护良善、严惩恶魔吗?这样的判决,寒的是千千万万普通人的心,更是让见义勇为的热血,凉了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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