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速览 - 甘肃一对夫妻共同生活约2年,女方因宫外孕手术切除左侧输卵管及部分子宫,身体永久受损;丈夫起诉离婚,索要彩礼、见面礼、32克金手镯等合计21.5万元 。 -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彩礼+见面礼14万元,酌定返还30%(4.2万元);退还全部黄金首饰(含32克手镯);驳回婚内转账返还请求 。 关键信息 - 婚姻概况:2019年相识,2021年办民俗婚礼,2023年补领结婚证,累计共同生活约2年未生育 。 - 男方付出:彩礼12万+见面礼2万+黄金四金(含32克手镯) 。 - 身体损伤:女方宫外孕手术致部分子宫、单侧输卵管切除,为永久性损伤 。 - 起诉诉求:男方主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并返还各类款项21.5万元 。 - 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综合共同生活时长、女方身体受损、当地习俗等,不支持全额返还 。 网友热议 - 多数网友认为:婚可离,彩礼不该退,女孩身体遭重创,男方做法缺乏人情味。 - 部分观点:返还30%彩礼兼顾情理与法理,既保护女方权益,也平衡男方经济支出。 法律要点 - 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离婚时一般不支持彩礼返还;但法院会综合共同生活时长、彩礼数额、身体损伤、有无过错等因素酌定比例。 - 本案中,女方因婚姻期间手术致不可逆身体损伤,法院在返还比例上予以倾斜,体现对女性权益的保护。 素材取于网络,侵权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