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河南安阳,女子住酒店,凌晨4点睡的迷迷糊糊,感觉像有人进来,睁眼一看,一黑衣男子

河南安阳,女子住酒店,凌晨4点睡的迷迷糊糊,感觉像有人进来,睁眼一看,一黑衣男子站在卫生间门口,女子惊恐万分,吓得大声尖叫,男子却慢悠悠的出去了,次日,女子找酒店要说法,可她觉得酒店处理问题太差劲,便找了记者,事情结果出人意料。

6月12号大参考报道,女子入住一家酒店,凌晨4点却遭陌生男子闯入,可给她吓坏了。

6月11号,许女士因工作关系出来学习,住宿安排在一酒店,她学习完之后,时间很晚了,就在酒店休息。

凌晨4点钟,许女士正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就感觉好像有人进了她的房间。

许女士半梦半醒之间,觉得有人开灯,睁开眼一看,真有一个人进来了,还站在卫生间门口。

大晚上,她一个女子住在酒店,屋里突然出现一个男人,她顿时惊恐万分,吓得大声尖叫,喊了一声:你谁!

许女士被吓得不知所措,只看到那人是一个陌生男子,穿着黑衣服,慢悠悠的走了出去……

看到男子出去后,许女士两松了一口气,只剩下一阵阵后怕。

许女士说:我不知道他是谁,如果说这个人他进来了,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而这名男子到底是怎么进到许女士的房间中的?许女士对此也是一脸迷惑。

酒店的房门进入是需要刷房卡的,也该有声音啊。

然而,当许女士找酒店反映时,对方处理问题的态度,她说感觉太差劲了。

为此,许女士找了记者帮忙,到酒店想看看那个陌生男子到底怎么开门进了她的房间的?

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从监控画面只看到男子从走廊经过,但没有看到男子开动房门的迹象。

许女士坚定的表示,绝对有人进我房间,我惊叫了一声,他才出去的。

可酒店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这个情况。

从许女士住的房间可以看到,她所在房间门口走廊上方正好有个监控,不过,该监控只能拍到门口的三分之一,存在盲区。

而监控视频可以看到,确实有个穿黑衣男子走到了许女士房间门口转了一圈。

不过监控存在盲区,没有拍到男子进入许女士房间的一幕。

许女士说,她可以肯定男子的确进了房间,因为他一开灯,她明显感觉到有人进来了,而且,他穿一身黑衣服,不胖。

记者通过酒店联系了监控中出现的这位黑衣男子,想了解一下真相。

男子还真的配合了,他回忆事发当晚,他确实推开了许女士的房间门,因为门没锁,他当时以为是自己房间,就推门进去了。

原来,男子住在许女士的隔壁,他走错了房间,推门进去后,看到许女士尖叫,才发现不是自己的房间。

许女士说,当时自己关好了门,不过没有挂上门链。然后,她说,那门有问题。

为了证实许女士所在房间的门到底有没有问题,大家做了一个实验。

拿着隔壁男子的房卡刷许女士的房间门,只滴滴响,却打不开门。

随后,记者在许女士的屋里,把门关上后,让外面的人开门,意外的一幕发生了,门外的人轻而易举的推开了门。

这下一切都弄清楚了,确实是门有问题。

而那位男士诚恳的给许女士道了歉,自己确实是无心之举,但是,确实给许女士造成了影响,真的非常抱歉。

许女士听了之后说,接受这位男子的道歉。她表示理解,人有时候会失误,她也明白。

酒店工作人员说,所以,无论男女住宿都要确认门有没有关好,尽量把锁链搭上。

有人说,酒店是有责任的,电子门锁掩门没自动锁定时,都不响警报,酒店装的锁有问题,实在不行,换成普通机械锁吧。

此事中,酒店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吗?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有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这也包括房间门锁等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这样可以避免陌生人误入或者闯入他人房间。

如果说,酒店房间门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陌生人未经允许就轻易的进入到他人的房间,这明显违背了安全保障义务。

许女士作为消费者,在酒店住宿期间遭受了陌生男子的闯入,导致其受惊吓、精神损害这种后果,如果和酒店门锁安全隐患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那么,酒店应对许女士遭受的精神损害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同时酒店还应当采取措施修复门锁,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另外,提醒大家住住酒店,夜间休息时,务必锁好房门,并反锁房门,挂上门链,保护自己的安全。

有人说,这女的心还是善良的,没有乱冤枉人,这男的也还算老实,说了实话真诚道歉,也只能说算是一个幸运的男人,遇到一个明事理的女人。

其实,这件事确实是一个误会,男子进错房间,开了灯,也表明他是无心之失。

另外,有人觉得许女士没有锁好门,男子误闯,不过酒店也应该道歉,你觉得该道歉吗?

信源:大参考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