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重庆,一女老板看上年轻男员工,两人发生了关系,女老板想让男子离婚,跟她在一起,岂料,男子妻子表示:只要女老板给她300万,她就和丈夫离婚!女老板痛快的给了钱,可谁知,她与男子仅同居1年后就分手了,于是将男子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归还300万,法院判决亮了! 故事要从女老板小芳(化名)和男员工小明(化名)的职场交集说起,小芳经营着一家公司,小明是她手下踏实肯干的年轻员工,日子久了,小芳看着小明的身影,心底慢慢生出不一样的情愫。 职场的上下级关系,没能拦住感情的越界,两人悄悄走到一起,成了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小芳心里打着明确的算盘:只要小明离了婚,自己就能光明正大地和他相守,可纸终究包不住火。 小明的妻子小丽(化名)察觉到丈夫的异常,一番追问下,小明坦白了和小芳的纠葛,出人意料的是,小丽没哭闹,反而异常冷静地抛出条件:“要离婚可以,让她拿300万来。” 在她看来,这是对自己被破坏的婚姻最直接的补偿,小芳得知这个条件后,几乎没怎么犹豫,爽快地把300万转到了小丽的账户,因为在她眼里只要小明恢复单身,两人就能名正言顺地在一起,300万不过是通往“幸福”的敲门砖。 很快,小明和小丽办完了离婚手续,小芳迫不及待地和小明开始了同居生活,可她没料到,柴米油盐的琐碎,加上之前纠葛埋下的隐患,仅仅一年,曾经的热情就被消磨殆尽,两人闹到了分手的地步。 分手那天,小芳越想越觉得亏:300万花出去了,人却没留住。一气之下,她把小明和前妻小丽告上了法院,要求归还300万,理由是“花钱帮小明离婚,结果没达成长期在一起的目的”。 法庭上,三方各执一词。小丽红着眼反驳:“我收这钱,不是拿离婚做交易!是他们俩搞婚外情,毁了我的家,这钱是对我的补偿!” 法官的目光,则紧紧锁定在一个核心问题上:这笔300万的款项,到底是“离婚的对价”,还是“精神损害补偿”?但无论如何,有个事实无法回避,小芳和小明的婚外情,从一开始就触碰了公序良俗的红线。 最终,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哗然:因涉案款项源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感纠葛,小芳的诉求缺乏合法依据,驳回请求,300万不用还么,消息传开后,网友们炸开了锅: 有人嘲讽“想撬别人老公还想讨钱,算盘打得震天响”; 有人替小丽叫屈“好好的家被拆,拿300万咋了”; 当婚外情和金钱死死纠缠,不管是妄图“买”来婚姻,还是“赌”一场爱情,都踩碎了道德的基石,也逃不过法律的审视,说到底,感情里的捷径,往往都是最难走的弯路。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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