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阿姨在厕所隔间啃馒头、眯午觉?这不是“心酸”,这是赤裸裸的公司违法!  为

马俊哲律师 2025-08-11 09:18:23

保洁阿姨在厕所隔间啃馒头、眯午觉?这不是“心酸”,这是赤裸裸的公司违法!

 为什么?《劳动法》第54条,白纸黑字!用人单位,必须!必须给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合同法》第3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这是法定权利,不是老板的恩赐!

但是总有人狡辩:“写字楼寸土寸金,没地方啊!”放屁!“必要劳动条件”不是让你盖五星酒店!腾个杂物间、装个换气扇、摆张旧桌凳,这就很难吗?商场仓库改员工茶水间的多了去了!

有些公司却反驳:“保洁是劳务派遣工,不归我们管!”更是大错特错!《劳动合同法》第92条钉死了!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都有责任!保洁阿姨在你地盘干活,她的休息权,你就得管!这是法律硬杠杠!你不觉得讽刺吗?公司花几十万装豪华前台、老板办公室大得能跑步,却让劳动者在厕所“享受”法定休息权?这账怎么算的?劳动者的尊严和法定权利,就这么不值钱?

那些精明的老板们,算盘打得响:一个平方租出去多赚钱,给保洁搞休息室“不划算”?好,我帮你算笔法律账:劳动监察大队找上门:罚!5000到20000!跑不了!保洁阿姨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不仅要补建休息室,还得赔偿!这“性价比”,高不高?各位,这不仅仅是一个保洁阿姨的遭遇。你今天漠视她的权利被践踏在厕所,明天被践踏在厕所隔间的,可能就是你自己!

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基本休息权,就是在守护我们所有人赖以生存的法律底线!这不是施舍,这是正义!环顾四周,你所在的写字楼、商场、小区,保洁员有专门的、像样的休息室吗?还是只能在楼梯间、工具房、甚至厕所里喘息?用法律的声音,为劳动者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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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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