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尹先生带儿子去医院看病,途中见推车老人摔倒,他好心上前扶车,却被赶来的

梅姐说法 2025-09-29 16:09:35

湖南常德,尹先生带儿子去医院看病,途中见推车老人摔倒,他好心上前扶车,却被赶来的家属冤枉成肇事者,家属索赔3万还追究肇事逃逸责任。尹先生精神恍惚,十几天四处奔波找证据,终于在一个隐蔽角落找到监控自证清白。9月27日,家属看完监控只说了句“对不起”,称证据不足不再追究。 (来源:红星新闻 9月28日) 9月14日,尹先生的儿子病了,正带儿子去看。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孩子的事,只盼着能快点到医 院。 路过一个路段时,尹先生突然看到前方有位老人推着自行车,不知怎么搞得老人脚下一滑,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尹先生想都没想,立刻停下脚步,快步走到老人身边。他把自行车扶起来,又关切地问老人,大爷,您没事吧,有没有摔到哪里? 可还没等老人回答,不远处就跑来几个人,看样子是老人的家属。 他们一上来,就把尹先生围住了。其中一个中年男人指着尹先生大声吼道,就是你,把我爸撞倒的,你得赔钱! 尹先生急忙解释,我就是看到老人摔倒了,过来扶一下车。可家属们根本不听他解释,那个中年男人接着说,别狡辩了,赶紧赔3万块,不然就追究你肇事逃逸的责任! 尹先生好心帮忙,却遇上了这么大的一个麻烦。他一边跟家属理论,一边想着还得抓紧时间去给儿子看 病,心里乱成了一团麻。 尹先生要照顾儿子,还要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去了很多地方,问了很多人,可都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 就在尹先生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他突然想起,在那个路段附近有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有个监控应该能拍到当时的情况。 于是,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经过一番努力,尹先生终于找到了那个隐蔽的监控。 监控的主人也同意查看,当他看到监控里清晰地显示自己和老人并没有接触,只是好心扶车时,他激动得差点哭出来。 9月27日,尹先生拿着监控视频找到了老人家属。他把视频递给那个中年男人说你们看看,这就是当时的真实情况。 中年男人看完视频,脸色变得十分尴尬,然后轻飘飘地说了句,对不起。 接着,他又说现在证据不足,我们就不再追究了。尹先生听了质问道,就一句对不起就完了?我这十几天受的罪,谁来弥补? 尹先生原本以为,自己做了好事,会得到感谢和赞扬,可没想到却遭遇了这么大的冤枉。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家属的行为,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呢?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件事里,家属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就指责尹先生是肇事者,并声称要追究其肇事逃逸责任,肇事逃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家属的这种行为有捏造事实使尹先生可能受刑事追究的意图。不过,要构成诬告陷害罪,还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此事件中,家属虽进行了诬告行为,但尚未造成尹先生被刑事追究的严重后果,情节相对不算特别严重,可能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三项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家属捏造尹先生肇事逃逸的事实,企图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符合该条款规定,应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需要以存在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存在过错为构成要件。 尹先生并没有撞倒老人的行为,不存在侵权行为,那么,家属索赔3万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请求。 尹先生有权拒绝这种无理索赔,若家属通过不正当手段强行索要,还可能涉及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不过,事件中的家属未采取极端手段强行索要,尚未构成敲诈勒索罪。 尹先生经过这件事,感慨万千地说,以后遇到这种事,还是会帮忙,但也会先保护好自己,留好证据。毕竟,好心不能被随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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