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位妈妈带着小孩出去玩,经过一家奶茶店,妈妈买下一杯珍珠奶茶,4岁的孩子见

芹姐说法 2025-10-25 15:07:54

浙江,一位妈妈带着小孩出去玩,经过一家奶茶店,妈妈买下一杯珍珠奶茶,4岁的孩子见了也想要喝。喝了一大口,珍珠也没有嚼烂,就跑进游乐场玩去了。刚蹦跶没两下,珍珠反流,直接就堵住了孩子嗓子,孩子感觉喘不过气来,瘫倒在跳床上。妈妈见状赶紧给孩子做了急救,但是孩子情况愈发危险。紧急送医之后,孩子因为被珍珠卡喉不治而亡。 九派新闻10月2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事发之后,小孩的父母居然把奶茶店给告了,说是因为奶茶店没有及时叮嘱、没有告知安全事项,才导致孩子遭遇不测。奶茶店也已经发声。 时间切到10月24日这一天,本来就是一个寻常的一天,谁知道,意外就这样降临在一个4岁男童身上。 孩子的父母带着孩子外出游玩,孩子妈妈去购买了一杯珍珠奶茶。看到大人在喝奶茶,孩子也表示想要喝,妈妈就给孩子喝了一口。 谁知道孩子当时是猛吸一口,当时嘴巴里还有大口的珍珠在,也没有细嚼,就蹦蹦跳跳的冲进了游乐场。 游乐场里有蹦蹦床,好几个小朋友都在蹦蹦跳跳的玩耍,4岁男童也加入了一起玩耍。此刻,嘴巴里还有没有嚼碎的珍珠,伴随着跳跃的节奏,珍珠就顺着孩子的喉咙滑进了气管。 当时孩子就感觉有些不舒服,就放慢了玩耍的节奏。靠着游乐设施慢慢的坐下来,不一会,就因为窒息大口的喘气,一下子瘫倒在蹦床上。 蹦床外的妈妈看到儿子不大舒服,瘫倒在蹦床上,感觉事情不大妙,于是立刻冲进去抱起孩子。看到孩子的症状似乎是窒息,迅速带着孩子做抢救。 但是一番抢救之后,并没有让孩子脱离危险,大家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孩子给送到医院抢救。 非常可惜的是,孩子最后还是没有抢救过来。医生在孩子的喉咙深处,找到一颗1厘米直径的珍珠,就是这颗珍珠,成为了夺走孩子性命的罪魁祸首。 绝望的父母,把孩子接回家之后,立刻就展开了追责,他们认为就是奶茶店的责任,是他们没有及时提醒,喝奶茶的时候要注意安全。 而且这对父母也认为,就是他们的珍珠大小也不合规,直径达到1厘米,这种咀嚼费劲的物品,很容易造成伤害。 而奶茶店这边的态度是,也有标识表示本产品并不适合给小孩子食品,这是家长擅自给孩子喂食,而且家长也没有监督好,孩子没有嚼碎嘴里带着食物就去玩耍,这个危险把控还是在于监护人。 奶茶店负责人表示,孩子出事之后,工作人员也一直陪护去医 院 治 疗,也竭尽所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也深表遗憾。 1.游乐场是否应该做到提示,孩子嘴里有食物不可以在蹦床上玩耍,如果发生人身损害情况,游乐场是否要负责呢? 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蹦床运动具备高风险性,游乐场所显著位置需要设置禁止饮食、或者进食后需间隔30分钟后再玩耍等警示标示。另外,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如果没有制止儿童进食后剧烈运动或者没有全程陪同,通常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从本案来看,可以观察游乐场所是否标注有注意安全等标示,是否设置关于进食后不要玩耍等警示标志,如果没有,则可能会被认为未尽充分告知义务,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2.家长从珍珠奶茶店购买的奶茶,给孩子喝了之后因为珍珠噎食导致孩子窒息而亡,这是家长的责任还是奶茶店的责任呢? 第一、对于奶茶店家的责任认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如果食物的尺寸或者黏性超出合理安全范围,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店家需要对产品缺陷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卡住孩子喉咙的珍珠,直径大小约为10mm,可能已经超出了合理安全范围,如果店家也没有在店门口张贴警示标志,可能也会被认定为没有尽到安全告知义务。 第二、对于家长的责任认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作为监护人,没有及时制止儿童在蹦床等剧烈运动中进食,导致儿童发生人身损害,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本案中孩子的父母,可以证明奶茶店没有提供任何警示,则可以减轻自身责任。但是作为家长,没有保障好孩子的安全,就需要负主责。 孩子是可怜的,但是遇到不负责的父母似乎更加可怜。作为监护人,务必要看护好身边的小孩,小朋友不具备民事能力,家长是第一责任人,需要规范引导、确保安全。 如今案件已发生,对于本案,大家都作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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