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带孩子去买车,跟4s店谈好,车辆总价138000元,不用首付,零利息。可女子孩子签完字后,这才发现他们以为的贷款买车变成了融资租赁,5年以内他们对车辆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车子不是他们的,并且连本带息要还174000元,利息10%。女子觉得对方宣传的0息,纯粹是在诱导他们。销售经理却说:客户只有几千块钱,就想把车提走,他只要求0首付,月供4000以内,我是按照这个诉求来的。 王女士一直想买一辆代步车,但手头积蓄不多。春节过后,王女士带着孩子来到洛阳一家品牌4S店看车。 销售人员热情接待,在了解她的经济情况后,重点向她推荐了一款售价13.8万元的家用轿车。 据王女士回忆,当时她反复强调自己的条件:一是没有首付能力,二是每月还款最好控制在4000元以内,三是希望“没利息、压力小”。 销售人员当场表示“完全没问题”,并向她介绍了一种“厂家金融方案”,称可以做到“0首付、0利息”,只需要按月还款即可提车。“他说现在政策好,不少客户都是这样买的。”王女士说。 在销售人员的计算下,这辆车“总价13.8万元”,不需要首付,每个月还款三千多元,期限五年。 王女士听后觉得负担不算太大,加上孩子在一旁催促,她逐渐放下了戒心。随后,销售人员拿来一叠合同,称是“贷款手续”,需要签字才能走流程。 王女士坦言,当时合同页数很多,专业名词密集,她并没有逐条细看。“销售一直在旁边说,就是正常贷款合同,跟银行按揭一样。” 由于孩子在店里等得不耐烦,她便让孩子在多份文件上签了名字。几天后,车辆顺利提走,王女士以为事情已经尘埃落定。 直到一个月后,她收到第一期还款账单,才察觉不对劲。账单显示,每月还款金额接近4000元,但总还款额却高达17.4万元。 王女士仔细一算,发现比当初谈好的13.8万元多出了3万多元。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合同中明确写着:该交易并非传统汽车贷款,而是“融资租赁”,在五年租赁期内,车辆所有权归融资公司所有,王女士一家只有使用权。 “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王女士说,“我一直以为是贷款买车,车是我的,只是分期付款,根本不知道这是租车。” 按照合同约定,五年期满后,若想取得车辆所有权,还需要支付一笔尾款;若中途违约或提前解约,还将承担高额违约金。 意识到问题后,王女士多次找到4S店交涉。她认为,销售人员在介绍过程中刻意强调“0首付、0利息”,却对“融资租赁”“无所有权”“实际利率约10%”等关键信息避而不谈,存在明显诱导行为。 “如果一开始就告诉我这是租车,不是买车,我绝对不会签。”王女士情绪激动地说。 对此,4S店销售经理则给出了不同说法。他表示,王女士来店时资金条件有限,“只有几千块钱”,却希望把车开走,并明确提出“0首付、月供4000以内”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传统贷款根本批不下来,我们只能给她匹配融资租赁方案。”该经理称,合同内容写得很清楚,客户也签了字,“不存在欺骗”。 但王女士并不认可这一解释。她认为,作为普通消费者,很难理解复杂的金融条款,销售人员有义务进行充分、清晰的说明,而不是只强调对客户有利的一面。 “他说的是0利息,可结果连本带息要还17万多,这怎么算都是有利息的。”她质疑,“所谓的0息,只是换了一种说法。” 此事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发不少网友共鸣。有网友表示,融资租赁在汽车销售中并不少见,但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销售一句‘跟贷款一样’,很多人就信了”。 也有网友提醒,签字前一定要逐条看合同,尤其要分清“贷款”和“租赁”的本质区别。 目前,王女士已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希望能够解除合同或重新协商还款方案。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要求4S店提供当时的销售话术、合同文本及解释说明记录。至于最终结果如何,仍有待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