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我不要了!”近日,四川绵阳,一女子去新房验收时,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已经被陌生人入住,不仅通水通电,阳台上还有晾晒的衣物,女子去找中介理论,中介却表示这很正常,但女子表示,这样的房子自己完全不能接受! “这房子我不要了!”一句掷地有声的拒绝,背后是一位业主难以接受的现实。近日,四川绵阳发生的一起新房验收纠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 女子张女士在前往自己购买的新房进行验收时,万万没想到,迎接她的不是崭新的房屋,而是一套已经被陌生人“住过”的房子。 事情发生在绵阳市某新建小区。张女士介绍,这套房子是她辛苦多年攒钱购买的改善型住房,原本计划作为未来十几甚至几十年的长期居所。 按照约定,在开发商通知可以验收后,她满怀期待地来到新房。然而,当她打开房门的一瞬间,整个人都愣住了。 房间里并非空置状态。客厅地面有明显使用痕迹,厨房水槽潮湿,卫生间里安装着并非交房标准的蹲便器,阳台上还晾晒着尚未收走的衣物。 水电表显示已被使用过,屋内弥漫着一股生活过的气息。“这根本不像是刚交付的新房,更像是一套已经被人长期居住过的出租房。”张女士回忆说,当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怀疑自己走错了门。 确认房号无误后,张女士立刻联系了负责该项目的中介人员,要求对方给出解释。 然而,中介的回应却让她更加愤怒。对方表示,该房屋在正式交付前曾被“临时借住”或“过渡性使用”,这种情况在行业内“很常见”,并不影响正常交房。 这一说法让张女士当场情绪失控。她直言:“你是不是根本没把我当成业主?这是新房,不是样板房,更不是过渡宿舍! 我花的是新房的钱,买的是未来几十年的生活环境,不是别人住过、用过、折腾过的房子。”、 张女士表示,房子不仅被人使用过水电,还存在私自改动的情况,例如安装了不符合原设计的蹲便器,部分墙面和地面也出现了明显磨损。 “你现在把这些东西清理掉,就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吗?这些痕迹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它已经被当成廉价出租房一样使用过,这种心理落差我根本无法接受。”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张女士明确表示拒绝验收,并提出要么更换一套真正未被使用过的新房,要么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相关款项。 她认为,开发商和中介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交由他人使用,已经严重侵犯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事件曝光后,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强烈共鸣,评论区迅速被各类吐槽与亲身经历“刷屏”。不少网友直言,这件事戳中了普通购房者最敏感、也最无力反抗的痛点。 有网友留言称,自己当年验房时也发现水表、电表有明显使用痕迹,厨房地漏还有残留油污,“当时中介轻描淡写地说可能是工人用的,我嫌麻烦就认了,现在想想还是膈应了好多年”。 另一位网友则愤怒表示,新房之所以叫新房,不只是墙没掉皮、地没裂,更是一种“第一次使用权”,“那种钥匙第一次插进锁孔的仪式感,一旦被破坏,心里这道坎很难过去”。 还有网友分享了更夸张的经历:交房当天发现屋内有生活垃圾、用过的洗漱用品,甚至冰箱里还有没吃完的食物,“那一刻我都怀疑是不是有人刚出门买菜”。 虽然事后开发商进行了清理和简单赔偿,但该网友坦言,之后每次住进去都会忍不住回想:这里曾经是谁住过、做过什么。 不少人将矛头指向开发商和中介的态度问题。有网友吐槽:“最气人的不是房子被住过,而是他们一副‘这很正常、你别矫情’的嘴脸。 房子不是他们住一辈子,当然无所谓。”也有人讽刺道:“要是真正常,为什么不提前写进合同?为什么不让业主自己决定要不要?” 在大量评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是:“如果提前说,我可以选择;但你偷偷用,就是不尊重。” 网友普遍认为,房屋在交付前被他人居住,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哪怕时间不长,也应当提前告知并征得业主同意,否则就是对购房者权益和情感的双重伤害。



吃瓜-看戏
现在房价正处在下行阶段,大多业主苦在没正当理由退房止损。因此,估计业主最终选择退房诉求的可能性更大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