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i妈妈”宣称不戴嘴套遛狗被毒死案民事部分已立案 据潮新闻报道,1月22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当事人“Papi妈妈”Penny告诉潮新闻记者:“我们的(民事部分)案件目前已在三中院刑一庭二审立案。” 北京这起案子,媒体命名为“张某华故意投放危险物质案”。在去年,朝阳区法院对案子进行审理后,判处60多岁的张某华4年有期徒刑。现在,应“Papi妈妈”等的要求,法院又立案,要追究张某华的民事责任,亦即经济责任了。既要让张某华坐牢,又要他赔钱,这就是“Papi妈妈”等的目的。 北京的这起案子,本质上是不养狗者和养狗者之争,或者说人狗之争。第一次的判决结果,曾经引起轩然大波。有网友称其为“狗权大于人权的判决”,“狗对人的胜利”。第二次怎么判,从“Papi妈妈”志在必得的叙述和现在法院的情况看,很可能张某华又要面临不利判决。 但是,我要说,一个社会,要依法治理,也要以德治理。仅仅依靠法制体系维持运行,而纯粹不考虑社会道德价值判断,不考虑绝大多数人的权益,不考虑民意,就如主流媒体所说是“制造对立”,也未必能实现社会公正公平。因为法律制度条文是极少数人制订的,司法执法是极少数人的事。社会成为一架冰冷的机器,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是危险的。 北京的法院审理这起狗案,应该慎之又慎。毕竟,把一个登三轮车的老汉逼向绝境,不是一件好事。 法律“精英”推崇美西方法律,为何不引进人家的陪审团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