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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

上海,七旬老人育有两个儿子,却无人照看。老人被送至养老院后,费用已拖欠两年,始终无人缴纳。最终,养老院起诉两位儿子,称他们遗弃母亲,要求其赶紧承担起赡养责任。据齐鲁壹点5月24日报道,上海的周阿姨已70多岁,年轻时养育了两个儿子。大儿子能力出众,出国发展后一直未归;小儿子虽在国内,且住得离周阿姨家不远,却也很少回家看望。周阿姨虽思念儿子,但想着他们工作忙碌、各自成家,自己与老伴相互陪伴也不孤单,便没有过多抱怨。然而,随着年纪增长,周阿姨身体状况恶化,被查出患有痴呆症,神志不清、生活无法自理,全靠老伴照料起居。此时,两个儿子更是对父母不闻不问,生怕被要求回来照顾周阿姨。老伴理解儿子们的处境,并未主动联系他们。但因长期照顾周阿姨,老伴休息不好、饮食不规律,加上自身患有基础疾病,没过几年便离世了。临终前,他再三叮嘱两个儿子一定要照顾好母亲,自己在世时没麻烦他们,希望离世后他们能扛起这份责任。两个儿子当时点头应允,可转头就将周阿姨送进养老院,交了部分费用后便离开了,此后再未探望。起初,周阿姨在养老院的费用尚能按时缴纳,但自2022年2月1日起,费用便一直拖欠,养老院多次通知,两个儿子均未理会。养老院运营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等各项开支,无力长期垫付,最终起诉了周阿姨的两个儿子,要求他们结清费用。面对这笔费用,兄弟俩产生了矛盾。二儿子称自己经济困难,拿不出钱,认为应该由条件更好、在国外发展的大哥承担;大儿子则表示,自己在国外看似风光,实则举步维艰,收入并没有弟弟想象的那么多。工作人员见状十分气愤,明确告知兄弟俩,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不能遗弃母亲,必须承担起赡养责任,否则将可能被认定构成遗弃罪。二儿子在国内,却长达半年既不看望母亲,也不缴纳养老费用,这种行为已属于遗弃范畴;大儿子虽然身处国外,也不能以此为由对母亲不管不顾,即便人无法回来,也可以打电话询问工作人员母亲的情况,可他没有任何关心母亲的实际行动,同样构成遗弃。周阿姨含辛茹苦将两个儿子养大,供他们吃穿、支持他们求学发展,如今需要儿子们回报时,他们却相互推诿。最终,两个儿子认识到错误,协商如何更好地赡养周阿姨。他们表示,因家庭和自身身体状况,确实无法亲自照顾母亲,但后续一定会按时缴纳养老费用,并补齐之前拖欠养老院的款项。网友们看到此事后,纷纷感慨“养儿防老”未必靠谱,并表示无论经济条件如何,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责任,这一点绝不能改变。1、养老院起诉儿子遗弃母亲,从法律角度能成立吗?《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周阿姨年老且患痴呆症,生活不能自理,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她的两个儿子对其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小儿子在国内,长达半年不探望母亲,还拖欠养老院费用,大儿子身处国外,也未给予母亲任何关心和费用支持,他们的行为导致周阿姨生活陷入困境,符合遗弃罪中“拒绝扶养”的表现,且情节较为恶劣,若情况属实,从法律角度存在构成遗弃罪的可能性。2、养老院与老人儿子们在费用纠纷上,法律是怎么认定的?《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老人入住养老院时签订合同约定由子女支付费用,子女就有义务履行。如果养老院和老人及儿子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费用支付等相关条款,那儿子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这既是基于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也是合同的要求。即便儿子之间因费用分担产生矛盾,也不能成为不支付费用的理由,他们必须先履行对养老院的费用支付义务,至于兄弟间费用分担问题,可内部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大儿子在国外,以自身经济困难为由不承担赡养责任,合法吗?《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民法典》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子女身处何地、经济状况如何而免除。虽然大儿子在国外且自称经济困难,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逃避。他可以和弟弟协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赡养方式和费用分担比例,但不能直接拒绝承担责任。如果其经济确实困难,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关心母亲,比如多联系了解情况等,而不是完全不管不顾。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齐鲁壹点2025年5月24日。
北京,一儿媳为了公公的生活着想,特地购买了一套房屋,不料在此期间,公公居然背着家

北京,一儿媳为了公公的生活着想,特地购买了一套房屋,不料在此期间,公公居然背着家

北京,一儿媳为了公公的生活着想,特地购买了一套房屋,不料在此期间,公公居然背着家人与照顾他的保姆领证结婚。待公公去世后,保姆不仅拒绝搬走,还狮子大开口索要30万元养老费用,如何评价此案?(来源:深圳新闻网等)事情还要从2011年说起,焦女士一家出于对老公公的孝顺和关爱,斥巨资为他购置了一套房产用以养老。此后不久,老公公身边出现了一位保姆韩某,两人年龄相差十几岁。在朝夕相处中,他们的关系逐渐变得亲密起来。2013年,房本顺利办了下来,这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到了2014年,老人居然瞒着家人,偷偷与保姆韩某领了结婚证,正式结为夫妻。直到2018年,焦女士为了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儿子名下,去办理相关手续时,才惊讶地发现,那个原本的保姆竟然摇身一变,成了自己的后妈!焦女士对此感到十分震惊和不满,她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时间来到2023年2月,焦女士的老公公不幸去世。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后妈韩某却一直霸占着房子,丝毫没有要搬走的意思。焦女士气愤不已,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她毅然决然地将韩女士诉至法院。2024年3月,法院作出了判决,判定韩某应腾退房屋。然而,即便有了该判决,韩某依旧我行我素,坚称这个房子就是她的,拒不搬离。不仅如此,她还狮子大开口向焦女士等索要30万元的费用。有人说,“焦女士一家出于孝心给老人买房养老,结果却被保姆鸠占鹊巢,这与他们平日鲜有看望老人脱不了干系,不然怎么会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呢?”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首先,房屋所有权属于焦女士儿子,韩某无权占有。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涉诉房屋由焦女士家人出资购买,且2018年已过户至其儿子名下,按照物权登记原则,焦女士的儿子系房屋所有权人,韩某当然系无权占有。其次,即便焦女士的老公公生前与韩某结婚,系合法有效,但房屋并非是其所有的遗产。韩某作为配偶无权主张继承或占有该房屋。当然,如果老公公身后还有其他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等情况下,韩某则可以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加以主张。最后,焦女士及家人对韩某也并无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在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对继父母才有赡养义务。本案中,韩某不满足这一前提条件,所以焦女士及家人对韩某当然没有法定赡养义务。那么,韩某占着不走,焦女士就没有办法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既然法院已判决韩某腾退房屋,根据相关法律,焦女士可申请法院强制腾房。如果韩某拒不执行,可能面临严重后果,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犯罪要承担刑责。孰轻孰重,她自己要好好掂量吧。总之,本案的发生也给大家提了个醒:1、子女应多关心老人的情感需求,不能只关注物质,否则老人可能在孤独中寻求他人慰藉,容易被蛊惑受骗。2、老人如有再婚意图,本也无可厚非,但涉及财产等重大问题,一定要慎重,提前和子女及对方沟通清楚并做好约定,避免留下隐患。对此,你怎么看?
浙江温岭,一女子独自将儿子抚养成人后,选择了再婚,谁知竟遭到儿子的强烈反对,二人

浙江温岭,一女子独自将儿子抚养成人后,选择了再婚,谁知竟遭到儿子的强烈反对,二人

浙江温岭,一女子独自将儿子抚养成人后,选择了再婚,谁知竟遭到儿子的强烈反对,二人还因此断绝关系8年之久。去年女子的二婚丈夫去世,女子想要儿子来养老,但遭到了拒绝。后经调解,儿子同意养老,但要求女子每月交500元房租。调解员气不打一处来,指着女子的儿子说:“那你住娘胎10个月,这笔租金该怎么算?”据海报新闻5月24日报道,黄女士是一位单亲妈妈,在儿子还小的时候,其丈夫就不在了。为了能将儿子拉扯大,黄女士干过不少重活累活。甚至供儿子上大学,倾尽了所有积蓄。儿子也没让黄女士失望,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毕业后也找到了稳定的工作。然而儿子在外工作后,家里就剩黄女士一人了,她十分的孤单。后来经人介绍,黄女士认识了二婚丈夫许某。在经过一番了解后,二人都觉得对方不错,于是开始试着交往。当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得知此事后,他坚决表示反对,认为黄女士这样是对父亲的不忠,他无法接受黄女士另嫁他人。如果黄女士要嫁,那就断绝关系。可黄女士认为,自己又没钱,而且自己已经60多岁了,人老珠黄了,许某图不了什么。而自己难得找到一个可以相互扶持的老伴,所以她坚持要和许某在一起。最终,母子二人因此事大闹了一场。之后,黄女士跟着许某一起生活,而她的儿子此后未曾回过家。8年后,许某先黄女士一步离开了人世,此时的黄女士已经70多岁了。她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想到了儿子。在经过一番挣扎后,黄女士决定回去找儿子,否则将来没人送终了。可是儿子却拒绝赡养黄女士,他还在为当年黄女士改嫁一事而气愤。无奈之下,黄女士将儿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1、黄女士未经儿子同意选择再婚,这并无不妥。《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有法定的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而成年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本案中,黄女士一个人将儿子拉扯大,肯定是已经履行了抚养义务。而黄女士现在70多岁,需要人赡养了,那作为儿子也应当尽到赡养义务。可现在儿子因为黄女士当年改嫁而拒绝赡养,这显然是不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由此可见,儿子拒绝赡养黄女士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来讲,都是不对的,其无权剥夺黄女士的再婚权。此外,即便黄女士再婚了,也不影响儿子具有赡养黄女士的义务。2、儿子在接受调解时,提出要求黄女士每月缴纳500元房租,这违背了公序良俗。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包含了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在这种前提下,儿子要让黄女士每月缴纳500元房租,这显然是把赡养当成了一门生意在做,这与法律的精神相悖,且不符合公序良俗。最终,经过法院的多番调解,黄女士的儿子终于松口,答应接黄女士回家养老。当然,为了防止黄女士过得不快乐。法院还会定期去寻访,以确保黄女士的晚年能安逸一些。对此,您认为黄女士改嫁有没有错?欢迎留言交流。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5年5月24日
河南开封,一家三口在公园游玩,不料,男子突然脚下一滑坠入河里,危机时刻,妻子豁出

河南开封,一家三口在公园游玩,不料,男子突然脚下一滑坠入河里,危机时刻,妻子豁出

河南开封,一家三口在公园游玩,不料,男子突然脚下一滑坠入河里,危机时刻,妻子豁出命来上前施救,二人纷纷掉到水里,三岁的女儿吓得不知所措也跟着跳下去,生死关头,一退伍军人和同伴经过,发现险情,顾不得自己不会游泳,纵身跳入水里,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一家三口都成功获救,一场精心惊心动魄的援救,诠释了挚爱亲情和人间大爱。5月22日,一家三口难得有时间,来到公园游玩,园内绿树成荫,微风轻拂水面,一家人享受着这份惬意。就在这时,男子在景观台边不慎滑入水中。看到丈夫陷入险境,妻子没有丝毫犹豫,几乎在同一时间上前施救。她知道丈夫不会游泳,却忘了自己也不会水,危急时刻根本顾不上那么多,她豁出命来也要救丈夫。施救过程中夫妻二人双双落水,然而,年幼的女儿目睹这一切,因极度恐惧吓得哇哇大哭,不知是吓坏了,还是要找妈妈也跳进水里。原本只是男子一人身处险境,瞬间演变成一家三口都危在旦夕。就在此时,退伍军人周文强和好友周世通在公园骑车经过,开始以为有人在游泳,后来听到落水男子的呼救声。发现险情。他们立刻扔掉自行车,朝着事发地点奔去。周文强当过兵跑的快,周世通边跑边给120打电话,招呼周边群众搭把手,人多力量大。赶到现场,看到眼前的一幕,心都跳到嗓子眼,周文强第一时间尝试用棍子施救,他也不会游泳。但无奈距离太远,棍子根本够不到,这时发现是在水中挣扎的有三人。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三人在水中的情况愈发危急,已经快要支撑不住,面对这样的紧急情况,周文强脱掉衣服,跳到水里。他不会游泳,但此时也顾不上这些,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人救上来!他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将男人一家三口一趟趟拖到岸边,周世通和众人合力营救。此时女子意识有些模糊,但死死抓住孩子不放,当小孩救上来时嘴都发紫了,毫无意识,这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揪紧了心。幸运的是,周文强当兵时学过心脏复苏,这下派上用场,由于紧张他的腿还在发抖,当时啥都顾不上,救人要紧。在大家的全力救助下,救护车到来之前,一家三口都逐渐恢复了清醒。事后,被救的丈夫感动的语无伦次,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救了一家三口。在意外降临时,女子为了救丈夫,不畏生死,为了保护孩子,死死地抓住孩子不放手。也正是因为她的这份坚持,争取了宝贵时间,孩子真要沉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在救援的过程中,周文强的指甲都被慌乱中的落水者拽断了,从水中出来后,他的心还慌得厉害,腿也不停地颤抖。当时只想着救人,没时间考虑自身的安危,看着一家三口都救上来,他们心里感到很欣慰。这位女子在生死关头,既勇救丈夫,又始终不放手孩子,她的举动令人动容。在那千钧一发之际,她展现出了母爱的坚韧与妻子的深情,用自己的力量守护着最爱的两个人。周文强和周世通及周围群众,在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不顾自身安危,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间大爱。《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周文强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自愿跳入水中实施救援,即使在救援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对受助人造成一些轻微损害,他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这条法律是为救助人解除了后顾之忧,鼓励人们在他人遇到危险时勇敢伸出援手。他们的善举,不仅拯救了三条宝贵的生命,更温暖了整个社会,让人们看到了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生活中,意外或许随时会发生,但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只要有人愿意伸出援手,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同时,它也让我们更加珍惜身边的亲人,感恩那些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希望这样的正能量能够传递下去,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人间的温暖与美好。对此,您怎么看呢?
甘肃,奶奶不喜欢女孩,孙女刚出生时,她嫌弃是个女孩,想把孙女送人。孙女长大后不愿

甘肃,奶奶不喜欢女孩,孙女刚出生时,她嫌弃是个女孩,想把孙女送人。孙女长大后不愿

甘肃,奶奶不喜欢女孩,孙女刚出生时,她嫌弃是个女孩,想把孙女送人。孙女长大后不愿意和奶奶住在一起,于是父亲便在外面租了房让奶奶住。可没过多久,奶奶却在凌晨敲开了孙女家的门,孙女让她走,她却说等明天再走,还非要让孙女陪她玩一会儿。(信源:快乐金龄-2025.5.21)、文中皆为化名凌晨一点,25岁的媛媛在睡梦中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缝,穿睡衣的奶奶正攥着钥匙往里钻,嘴里念叨着"明早再走",布满皱纹的脸上堆满讨好的笑——这已是老人被五个儿子"轮流赡养"计划排除后,第三次深夜闯入孙女家。这场荒诞剧的根子要追溯到三十年前。在皖北某村,当产房传来女婴啼哭时,守在外头的婆婆当场撂下脸:"赔钱货,早该送人!"为保住女儿,儿媳跪了整夜。此后经年,五个孙子吃鸡腿时,媛媛只能啃骨头;堂兄弟抢玩具挨骂的永远是她。最令媛媛心寒的是,去年母亲查出乳腺癌,医生说"气大伤身",而源头正是日日挑刺的婆婆。去年春天,五个儿子在村委会达成协议:老二家照顾三年,其余每家月付800元赡养费。可协议墨迹未干,大伯一句"我家孙子要结婚"就甩手不管,四叔更是连夜搬到县城。父亲无奈在城中村租了间一居室,每月1500元租金压得他喘不过气。本以为能换来清净,谁知老人总在深夜上演"突袭"。"您这样我们怎么休息?"媛媛举着手机威胁报警。老人突然瘫坐地上拍大腿:"白眼狼啊!我养五个儿子,现在连口热饭都吃不上!"监控镜头里,78岁的老人佝偻着背翻冰箱,把媛媛准备的速食粥倒进垃圾桶,重新煮上硬邦邦的糙米饭——这是她伺候儿媳的"规矩"。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1067条,五个儿子均涉嫌遗弃罪。但当调解员拨通大伯电话时,对方却叫嚣:"谁让她当年偏心老二家?活该!"更讽刺的是,老人名下还有三亩耕地和老宅拆迁补偿款,可赡养费官司打了半年,四个儿子集体玩失踪,执行法官直摇头:"农村宅基地难估值,老人又死活不告儿子。"这场跨越三代人的家庭伦理剧,折射出农村养老困境:当传统孝道遭遇财产纠纷,当重男轻女反噬自身,最受伤的永远是夹缝中的女性。此刻,城中村出租屋里,老人正摩挲着褪色的全家福;肿瘤医院走廊,媛媛母亲在化疗间隙算计药费;而媛媛的抖音账号下,五万网友正在激辩:"赡养是义务还是道德绑架?"答案,或许就藏在那些未被接听的跨省电话里,在法院传票积灰的档案袋中,在每个家庭不愿面对的裂缝深处。
湖北汉川,女子看上了一套300多万的别墅,销售承诺,可以帮她去办理按揭,如果按

湖北汉川,女子看上了一套300多万的别墅,销售承诺,可以帮她去办理按揭,如果按

湖北汉川,女子看上了一套300多万的别墅,销售承诺,可以帮她去办理按揭,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可以退房退款。女子放心的交了124万首付和2万元定金,并跟对方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女子的按揭一直没有办下来,女子多次要求退房退款,均被拒绝。女子告上法庭,要求退回124万房款和2万元定金,可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女子傻眼:现在房拿不到,100多万首付款要不回来,自己愿意支付违约金,可对方也不同意。5月22日,封面新闻报道了一起,女子交124万首付买房,却因按揭办不下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的案例,非常具有警示作用。2021年5月,周女士到汉川市一家楼盘看房,看中了一套双拼别墅,虽然心动,但是让她一次性拿出300多万房款,还是有些为难的。那时她在武汉已经有了好几套房子,名下还有贷款,销售员小王给她出了主意:可以用老房子抵押贷款,抵押款用来付首付,按揭他们去搞定,如果办不下来,可以退房退款。周女士考虑了一下,觉得这个办法好像也行,要是贷款办不下来,自己还可以把钱退回去,也没什么损失。她跟对方签了《订购协议》,协议约定:买方承诺签订协议后不换房、退房,签订7日内足额付清购房款,如有变化,可退可换。2021年5月18日,周女士交了124万首付款和2万元定金,交完钱后,她心里一直惦记着按揭的事,多次联系小王,问按揭办下来没有。同年5月底,小王通知周女士可以过去签合同了,可这时候贷款还没批下来,周女士心里有点犯嘀咕,就问小王这是啥情况。小王表示先签合同,合同签完后要拿一份去银行审批贷款。周女士想着小王之前说的退房退款的事情,也没多想,就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周女士隔三差五的联系小王,询问事情的进展,小王每次都说他们在办理,让周女士再等等。后来,小王还把银行李经理的联系方式给到了周女士,李经理告诉周女士,她的按揭难办理。周女士又根据对方的要求,补充了一些资料。2021年11月,小王告诉周女士自己辞职了,但是他安慰周女士,说自己的领导詹总一直在跟进这件事。周女士之后多次跟詹总联系,可对方表示,自己一直在跟银行沟通,希望能够尽快放贷等。可接下来的3年多时间,周女士的按揭贷款一直没有批下来,她实在等不下去了,于是,向开发商提出要求,退还那124万首付款和2万元定金,双方解除合同,可对方始终没有同意。2025年2月,周女士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周女士主张:既然销售当初有承诺自己,贷款批不下来,就退房退款,那么开发商应当遵守承诺,把124万房款和2万定金退还给自己,并支付资金的占用费等。可开发商方面却认为是周女士没有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款,周女士才是违约的一方,因此她不享有合同解除权。法院的判决,更是让周女士傻眼了。《民法典》第49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法院认为:周女士跟开发商签订的《订购协议》中关于退房退款的条款,属于预约合同内容。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约合同条款对双方当事人不再具有约束力。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1、买房人已经明确知晓贷款所需要的条件和资料,不能办理贷款按揭的责任由买房人自己承担。2、如贷款没有审批下来,买房人需要在15日付清剩余房款,否则按违约处理,并需要支付违约金。3、因买房人原因无法付清房款,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需要按照房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4、在补偿协议中,买房人逾期180天没有按照要求全额支付房款的,卖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交款项不予退还,房屋归卖方所有。……根据双方约定,周女士没有按约支付剩余房款,属于违约方。最终,法院驳回了周女士的诉讼请求。周女士不服,现在自己房子拿不到,钱也退不回来。从合同条款来看,办理按揭贷款看似是他们自己的自主选择,并非开发商的义务,但是如果当初销售没有承诺自己,可以退房退款,自己不会交这124万元。在买房过程中,对方承诺的,可以帮忙搞定按揭贷款等,这种承诺本身就存在诸多风险。《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的承诺,银行在审批贷款时,会根据购房者的个人情况、资信状况、贷款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如果明知自己办不下来,就不要去冒险,不然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开发商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帮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如果涉嫌误导购房者或夸大宣传的,购房者也可以收集证据,诉至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
重庆,女子的父亲爱上了别的女子,和女子的母亲离了婚,女子可怜母亲,花了50多万给

重庆,女子的父亲爱上了别的女子,和女子的母亲离了婚,女子可怜母亲,花了50多万给

重庆,女子的父亲爱上了别的女子,和女子的母亲离了婚,女子可怜母亲,花了50多万给母亲买房,母亲却骂她不孝顺,还打她,说她撒谎,说房子是女子父亲买的,女子很委屈,她每个月帮母亲还着1600元的房款,自己的房子,丈夫每个月还着5000元房款,她的婆婆还住着公租房,她妈妈却还不知足。5月20日,据重庆电视台大城小事报道,小王来到母亲家,她想好好陪一陪母亲,她母亲的这一辈子实在是过得太苦了。母亲和父亲刚结婚的时候,他们家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但她的母亲无怨无悔,在家相夫教子,不但把家照顾好,她还支持丈夫的事业。在她的操劳下,他们家的家境慢慢地好起来了,在这个时候,小王的父亲却爱上了别的女子,义无反顾地要和小王的母亲离婚。从此小王的母亲变了,她不但觉得前夫亏欠她,甚至觉得女儿也亏欠她,她总觉得女儿对她不孝顺。小王深知父母离婚这件事,对母亲的打击非常大,母亲的这一辈子,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好不容易生活好过了,又离了婚,要孤独终老。她就可怜母亲,考虑到母亲的老房子是在9楼,又没有电梯,等母亲年纪大了,又没人照顾,上楼非常不方便,于是她就瞒着婆家,掏出50多万给母亲买了一套房子,然后每个月给母亲还1600元的房款。她这七八年来了,一直默默地为母亲付出,她时常来陪母亲,她就是想带着母亲走出离婚的阴影。但母亲始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始终觉得大家都是欠她的,别人都是不对的,她始终感受不到小王的孝顺。这让小王不知如何是好,这有了后来每次相处,都有吵架的场面。这一次更夸张了,母亲不但骂她不孝顺,还对她非常不满,甚至动手打了她。小王被母亲这一打,她心里实在是苦,她觉得有必要找人来调解一下,化解母女之间的心结,她更想化解母亲心中的委屈。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小王诉说了心中的委屈,说自己的婆婆还住出租房,丈夫每个月还着自己家的房贷,她这边就已经花了50多万给母亲买房,每月还给母亲还1600元的房款。小王说她真的已经很孝顺了,她想问母亲,自己到底有哪点对她不孝顺了。这个时候母亲却说,她住的房子是她前夫买的,是前夫良心上过意不去,所以给钱买房的。看到母亲这个时候还在维护自己的前夫,小王就觉得母亲太可怜了,都离婚这么多年了,还没有走出来。于是她跟母亲说:“我爸和你都离婚这么多年了,他怎么可能还拿钱给你,只不过是他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了几万元而已,房子就是我给你买的,我对你已经很孝顺了。”小王想着自己这么一说,母亲就知道她的孝心了,但母亲没有说一句感激的话,反而不愿意调解下去了,始终认为房子就是她前夫买的,女儿就是不孝顺她。小王看着母亲至今执迷不悟,她实在是不知如何是好,调解员告诉小王,她母亲离了婚之后有很大的压力,作为女儿要好好地疏导她,小王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那么小王该怎么办呢?1、不管小王的父母是否离婚,小王对父母都是有赡养义务的。《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小王在婆家不是十分富裕的情况下,拿那么多钱给母亲买房,她就是在履行赡养义务。2、小王不顾婆家的情况,拿那么多钱给母亲买房,实际上她的行为是很不利于家风建设的。《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她的婆婆还住公租房,丈夫还还5000元的房款,如果他们知道小王给母亲买房,那么肯定会吵架,会有矛盾的。那么你对小王的母亲有何看法?
甘肃,女子不让奶奶进门,说她有五个儿子,不应该只来打扰自己家。女子的爸爸心疼奶奶

甘肃,女子不让奶奶进门,说她有五个儿子,不应该只来打扰自己家。女子的爸爸心疼奶奶

甘肃,女子不让奶奶进门,说她有五个儿子,不应该只来打扰自己家。女子的爸爸心疼奶奶,想偷偷带她进来,却被女子阻拦。女子称奶奶和自己妈妈有纠葛,小时候奶奶还嫌弃自己是女娃娃,甚至说要送人,这个心结一直打不开,所以绝对不会让奶奶进门。据《快乐金龄》5月20日报道,半夜1点多,奶奶又来敲门。林妮妮睡得晚,听到敲门声后去开门,看到奶奶,便让她赶紧回去:“我爸不是给你租了房子吗?你怎么又来了?”奶奶笑呵呵地一边说一边想进门,林妮妮站在门口拦住:“你来干嘛?你快回去!”奶奶见林妮妮不让进,便大声喊二儿子——林妮妮的爸爸。可林妮妮的爸爸第二天要去菜市场做生意,此时睡得正香,根本听不见。在家里,只有林妮妮的爸爸护着奶奶,林妮妮和妈妈都不愿和奶奶多说一句话。原来,奶奶年轻时长期欺负林妮妮的妈妈。爸爸在家时还好,一旦离开,奶奶就破口大骂,言语难听;爸爸一回来,她又装成好人。林妮妮深知妈妈受过的苦,如今长大了,就想保护妈妈,因此坚持让奶奶在外面住,别再来打扰她们。林妮妮不干涉爸爸去看望或照顾奶奶,但有个条件:不准爸爸带奶奶进家门。即便奶奶强行进门一两次,也是爸爸和奶奶一起吃饭,林妮妮和妈妈单独吃,彼此不想碰面、交流。林妮妮表示:“再让奶奶进门,日子又会回到从前。妈妈年纪大了,受不了刺激,我不想再回到那样的日子。”她还觉得,奶奶有五个儿子,完全可以轮流居住,没必要非要赖在自己家。然而,奶奶去其他儿子那里也不受待见,他们都觉得奶奶“多事”,既不给她钱用,也对她不闻不问。过年时,每个儿子虽给了奶奶100元,但都希望她拿了钱别再来打扰,各自过好自己的日子。林妮妮认为爸爸的孝顺是“愚孝”。如果爸爸真正孝顺,年轻时就该顾及妈妈的感受,不让奶奶欺负妈妈。奶奶之所以如此嚣张,爸爸要负一半责任。因此,林妮妮对爸爸也有些不满,但他毕竟是自己的父亲。而且爸爸同意不让奶奶在家住,还出钱给奶奶租房子。林妮妮只希望一家三口能不受干扰,安稳过日子,至于爸爸去看望奶奶、给她买菜送钱,她和妈妈都不会干涉,只求彼此不要频繁搅和在一起,相安无事就好。网友们大多支持林妮妮,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奶奶年轻时犯下的错,老了理应承担后果。也有人觉得奶奶没那么可恨,她只是渴望和亲人团聚,享受热闹温馨的生活。即便她年轻时犯过错,如今已经老得只剩一颗牙齿,还会关心林妮妮多喝水,建议林妮妮原谅她。一、林妮妮不让奶奶进门,是否违法?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赡养义务。在此案例中,奶奶有五个儿子,不符合让孙子女赡养的条件,所以林妮妮拒绝奶奶进门居住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直接的违法问题。按照《民法典》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奶奶的其他儿子不接待她,既不给钱用还对她不闻不问,这种行为大概率违法。如果奶奶生活困难、缺乏经济来源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儿子们不履行赡养义务,奶奶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们承担赡养责任,支付赡养费,给予生活照料。林妮妮爸爸所谓的“愚孝”,如果只是情感和家庭关系处理不当,并没有直接违反法律规定。不过在家庭关系中,此类情况较难界定和追究,更多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判。倘若爸爸为了尽孝,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过度赡养奶奶,损害了妈妈的财产权益,妈妈可以主张爸爸的处分行为部分无效,维护自己的财产份额。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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