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因医学美容发生纠纷,医患双方已签署调解协议双方均应遵守】 【患方陈

梁伯伯 2024-08-22 20:56:05

【医疗纠纷:因医学美容发生纠纷,医患双方已签署调解协议双方均应遵守】 【患方陈述】原告在被告x医疗美容门诊部行眼部整容手术,由于术后效果不好双方发生争议,后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于2021年5月21日达成协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2022年6月21日,被告仅向原告支付15000元,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退还手术费用均无果,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调解协议书】甲方在乙方操作眼部整形手术,手术总费用共计28000(大写:两万捌仟元整)。由于术后甲方对手术效果不满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全额退还28000(大写:两万捌仟元整)眼部整形手术费用,并出于道德关怀,另赔付15000(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作为精神损失、误工费、治疗费、车马费等费用。 乙方所有费用(共计43000,大写:肆万叁仟元整)需在30日内以甲方要求的方式转给甲方。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要求甲方赔付其他费用,乙方后续所有的一切术后治疗与甲方无关。 【患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全额退还原告眼部整形手术费用28000元。 【被告x医疗美容门诊部辩称】签订调解协议属实,我司已赔付15000元,至于是否赔付28000元需要回去和公司股东商量后答复。   【庭审意见】原告王某在被告x医疗美容门诊部签订的《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被告x医疗美容门诊部应在2021年5月21日签订《调解协议书》后30日内退还原告王某的手术费28000元,并支付15000元的赔偿款。 现被告x医疗美容门诊部仅支付15000元赔偿款,手术费28000元未予以退还。故原告王某诉求被告x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手术费28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法院判决,被告x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原告王某手术费28000元。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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