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妇产科医生开处方让患者到药店拿药,并接受药商的回扣】 【基本案情】2012年至2013年9月份,x县中医院妇产科医生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开处方让患者到药店拿药吃回扣的手段,销售药商刘某某、田某某的药品,从中回扣7656元。2014年6月13日,被告人高某某到x县公安局投案。 【证据】证人刘某某、田某某、贾某某等人的证明及刘某某记录的销售清单、扣押物品清单、退赃证明等证据。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身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受他人回扣7656元,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可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判决】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医疗刑事案例:妇产科医生开处方让患者到药店拿药,并接受药商的回扣】 【基本
梁伯伯
2024-08-30 23: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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