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女子和朋友一起开餐馆,双方约好:她出钱,朋友出技术。女子花了7万多,把店开起来了,可开业后,店里全是朋友的收款码,朋友还让她不要管店里的事情,女子觉得不合理,跟对方协商,可没想到,朋友却直接把营业额拿走,撂挑子不干了。
女子傻眼:我把店给他开起来了,才开了一个星期他就把我一脚踢开了。可朋友却说两人性格不合,自己想要经营,但是不想跟女子共事。女子提出自己可以退出,但是要求把钱结清,可朋友给出的说法,多少让人感觉有些意外。
5月9日,吴女士跟记者说,自己的朋友安先生一直都想开一家饭店,两人经过协商,达成了合作意向:吴女士负责出钱,安先生出技术,两人一起开家饭店。
吴女士前前后后花了7万多,终于把店开起来了,而安先生一分钱都没有掏。
类似的情况在合伙开店里并不少见。去年天全法院就判过一起案子,两个朋友合开餐馆连张纸片协议都没签,最后闹到要退伙时连投资金额都扯不清。
安先生把收款码全换成自己的,这手操作跟泰州那家餐馆的纠纷几乎一模一样,那边合伙人也是因为管钱的一方不公开账目闹上法庭。
按法院判例,就算没签书面协议,只要出钱出力的事实存在,该分的钱还是得分清楚。河南本地早些年就有判例,姐妹合伙卖药连进货单都不留,最后靠着录音证据才要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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