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新闻,9月6日报道:21岁大二男生宿舍打游戏晕倒猝死,家属称校方急救宿管不到位;学校回应:愿人道主义补偿 看完这则新闻,各位看官觉得学校应该为学生的死担责任吗?以下仅是法律层面探讨,仅代表个人意见! 法律上探讨学校该担不担责,核心是看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本案中是大学生,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更侧重于提供安全的环境和合理的应急措施,而非直接干预每个学生的个人生活选择。 家长质疑“孩子既然熬夜玩游戏,学校宿舍不管的吗?”对此,学校辩称宿管难以监管学生“偷偷藏手机玩游戏”。个人认为要求学校24小时监控每位学生既不现实,也不合理。据此一般不会认为学校因未能阻止学生熬夜玩游戏而存在重大管理过失。 家长强调15分钟后接到电话,学校只告诉孩子晕倒,未及时、全面地说明情况的严重性和已采取的措施。但这与学生的死亡结果之间通常难以建立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我们再看最有争议的地方,监控显示校医约8分钟后抵达,校医务室配备AED但未使用,校医实施了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这里的关键是校医的处置是否符合一般医疗规范。如果其行为没有达到应尽的标准,则可能被认为存在过错。但这要看专业的医疗救护标准及医学上的鉴定。 从法律角度看,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关键在于其急救响应是否存在明显过错及其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家属对急救过程和信息不透明的质疑是可以理解的,但能否构成法律上的过错需要证据支持。 从情理角度看,学校即使法律责任不明,也应在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层面给予家属抚慰,积极沟通处理,这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悲悯的理解。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请批评指正! 男生宿舍打游戏晕倒猝死 学校回应
大风新闻,9月6日报道:21岁大二男生宿舍打游戏晕倒猝死,家属称校方急救宿管不到
三金三心草
2025-09-13 01: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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