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国失联乘客的家属与马航达成赔偿协议!其中,8个中国籍乘客每人290万元,其

朝史暮今天下事 2026-01-28 00:37:43

部分中国失联乘客的家属与马航达成赔偿协议!其中,8个中国籍乘客每人290万元,其他人因为和解时间早,赔偿金额估计比这个少。   2025年12月5日,北京朝阳法院对马航MH370航班部分失联乘客家属索赔案一审宣判,主要涉及8个乘客。   朝阳法院判决,马航分别赔偿这8个乘客每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和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0余万元。   这8户能拿到这个赔偿额,核心是靠《蒙特利尔公约》托底,再加上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有明确细化的规定。我国和马来西亚都是这个公约的成员国,这就给家属在国内起诉铺好了关键的法律路子。   公约里早就说清楚了,不管航空公司有没有过错,都得承担最低限额的赔偿,后续要是能认定责任,还能追加赔偿款。2009年之后,这个最低限额调到了11.31万特别提款权,换算成人民币大概108万元。   这次的290余万元,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上我国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的核算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比单按公约最低标准赔的钱要多不少。   早年和解的家属赔偿款偏低,其实是当时案件进展和维权条件有限造成的。   MH370从2014年3月8日失联后,好长一段时间都处于“没找到残骸、没找到黑匣子、也定不了事故原因”的状态,直到2018年马来西亚才宣布停止搜寻,这让早早就开始维权的家属们陷入了举证难的困境。   空难赔偿有个关键前提,就是得确认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和事故的关联,可早期既没有官方出具的死亡证明,也没有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关键证据。家属们没别的办法,要么只能接受马航给的那点慰问金,要么就只能在无尽的等待里硬着头皮维权。   马航当时给部分家属发过每人约5000美元的慰问金,这点钱别说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了,连后续维权要花的律师费、差旅费都不够,不少家属为了赶紧拿到一笔钱维持生活,或者继续支撑着找线索,只能早点和解,接受比后来判决少很多的赔偿。   不同阶段赔偿款不一样,这里面还藏着选对起诉法院的学问。国际空难赔偿圈里有个说法,选对法院可能差出上千万的赔偿额。   美国法院的赔偿标准普遍偏高,比如1988年的洛克比空难,每个受害家庭最后拿到了约1000万美元,换算成当时的人民币有8300万元。   但MH370案里,除了3名美国籍乘客,其他中国家属想在美国起诉太难了,毕竟要证明购票地、目的地或者乘客身份和美国有关系,可不是件容易事。   要是去马来西亚起诉,不仅诉讼成本是国内的五倍,赔偿标准也比较低,根本到不了国内这次判决的数额。   所以中国家属选择在朝阳法院起诉,既省了不少维权成本,又能靠着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细化规定,拿到更贴合实际损失的钱,这也是后来8起案件能赔到290余万元的重要原因。   对比其他空难的赔偿情况,这次的数额也在合理范围里,而且更符合国内的实际情况。   2010年的伊春空难,每位遇难乘客最后赔了96万元人民币,当时就因为数额太低引发了不少争议;2009年法航447航班空难,每个受害家庭赔偿约95万元人民币,其中有一名中国公民家属靠商业保险额外拿到了960万元理赔,但那是保险赔偿,不是航空公司直接给的。   这次MH370案的290余万元,既不用承担国外诉讼的高风险、高成本,又比早年和解的数额公道,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都算进去了。   想想家属们十几年的等待和奔波,这份判决更像是对他们漫长维权路的一点慰藉。   那些早和解的家属,不是不知道后来可能拿到更多赔偿,只是在当时的处境下,只能选更现实的方式——对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每多等一天都是煎熬,早一点拿到赔偿,或许就能早一点撑着继续等真相,或者重新开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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