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离婚了,觉得很爽,鼓动别人离婚;或者一个人结婚了,觉得很爽,鼓动别人结婚;在我看来,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谁能指导谁的人生呢?不能。尤其在结婚、离婚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既使妈妈,都指导不了女儿。
很多人喜欢将自己作为个案去说明问题,我甚至遇到过喜欢以自己作为个案,去给别人做心理咨询的人。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种就是打着心理咨询的旗号割韭菜,大家一定要防着一点。
个体的经验可不可以分享?完全可以。分享,就像你把菜摆在桌子上,别人看了喜欢吃,就吃,吃得开心不开心,你不必负责,这是他们的选择。但很多人过于自珍,只要分享了,就一定要按头让别人吃,否则觉得浪费,这就不对了。
一旦按头,你就要为别人负责,何必呢,是手机不好玩还是小羊的文章不好看?
我自己算是婚姻关系处理得不错,但我真心不觉得这是我能力有多强,就是运气比较好吧,没有遇到猪队友。而且如果不结婚,我是不是比现在过得差,也未必。
所以,我很少对谁说婚姻很幸福,一定要结婚,我只说,如果你想体验更多种类的生活,可以考虑结个婚、生个娃,毕竟结婚生娃绝对是一次快马加鞭的成长和翻天覆地的改变。
但有些姑娘,就是想一辈子做女孩,不稀罕这种成长,有问题吗?还是没有!
“参差多态方为幸福本源”这句话快说烂了,但它就是真理啊。一个幸福的社会,就是可以容纳多种多样的生活方式,不突破法律底线的任何选择,都是合理和正确的。
何况幸福是过于私人的感受,说不定你觉得幸福的事,在别人看来很愚蠢。比如我觉得做家务很幸福,我一个朋友就嗤之以鼻——你又会赚钱又做家务,怎么感觉像“妻奴”。
我也不觉得有啥冒犯的,因为我确认做家务使我放松、宁静,看着收拾干净的房间,就忍不住想,人生真美好啊。
但我肯定没办法让不喜欢做家务的姑娘感受到这份幸福。她走她的路,我过我的桥,只要不强迫对方,我们还是可以一起逛街吃饭的好朋友。
以上。即使你婚姻幸福,也没资格劝人结婚,因为你的幸福只是个案,具有不可复制性。
其实啊,劝别人一定要像自己这样做,多少是有点优越感在里面的,你想说的并不是我希望你幸福,而是我想给你看看我的幸福。
所以,还是谨慎地劝人。朋友圈是个好地方,幸福的时候,晒晒得了。